生物试剂如何进口报关
一,要求进口企业到商检局做特殊物品进口备案;
1.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税务登记彩打件及复印件
3.企业情况说明
4.企业简介
二,备案成功后申请特殊物品进口审批
1.《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
2.《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单(附表)》
3.企业情况说明、MSDS--加盖公章
4.申请单位信息(无需加盖公章)
三、特殊物品进口审批结束后,国外发货,提供相应的资料:箱单,合同,原产地证,MSDS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进出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第三条 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单位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第四条 进口供医疗使用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单位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一)药品进口申请表;
(二)购货合同或者订单复印件;
(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
(四)进口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药品生产企业进口本企业所需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包括境内分包装用制剂),应当报送《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
(五)《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持有者如委托其他公司代理出口其药品的,需提供委托出口函。
上述各类复印件应当加盖进口单位公章。第五条 因教学、科研需要而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进口单位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一)药品进口申请表;
(二)购货合同或者订单复印件;
(三)国内使用单位合法资质的证明文件、药品使用数量的测算依据以及使用单位出具的合法使用和管理该药品保证函;
(四)相应科研项目的批准文件或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接受使用单位委托代理进口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和进口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
上述各类复印件应当加盖进口单位公章。第六条 境内企业因接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而需要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除需报送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已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
上述各类复印件应当加盖进口单位公章。第七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进口申请及有关资料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进口的决定;对同意进口的,发给药品《进口准许证》;对不同意进口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八条 进口单位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进口准许证》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海关申报,海关凭药品《进口准许证》验放。进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无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第九条 进口供医疗使用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包括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进口单位应于进口手续完成后,及时填写《进口药品报验单》,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原件(正本或者副本)、药品《进口准许证》原件,向进口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下列资料一式两份,申请办理《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
(一)《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和药品《进口准许证》复印件;
(二)进口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四)购货合同复印件;
(五)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六)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七)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的式样(原料药和制剂中间体除外)。
上述各类复印件应当加盖进口单位公章。第十条 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进口药品报验单》及相关资料,审查无误后,将《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正本或者副本)原件、药品《进口准许证》原件交还进口单位,并应当于当日向负责检验的口岸药品检验所发出《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附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资料一份。
口岸药品检验所接到《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与进口单位联系,到存货地点进行抽样,抽样完成后,应当在药品《进口准许证》原件第一联背面注明“已抽样”字样,并加盖抽样单位的公章。
我想从国外进口一批微生物制剂,从德国,有知道手续的吗?
首先你得确定具体是什么微生物类型,然后查到海关编码,监管条件。一般微生物监管条件都是AB,也就是德国那边要报关,做商检,进口时也要做商检。再就是准备相关报关资料,找代理操作就行。
国家公布参比制剂,其他企业同品种的还需备案吗
确定参比制剂遴选原则。参比制剂首选原研品,也可以选用国际公认的同种物。品生产自行选择的参比制剂,需报食品品监管总局备案;食品品监管总局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即可开展相关研究工作。行业协会可以组织同品种提出参比制剂的选择意见,报食品品监管总局审核确定后发布。凡食品品监管总局发布参比制剂的品种,该品种生产原则上应当在国家发布的目录中选择参比制剂。 记得好评
深圳振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振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位于深圳一家标准品服务公司。业务范围:1)代理销售品牌:CP中检所标准品,EP欧洲药典,BP英国药典,USP美国药典,JP日本药典,LGC英国政府化学家实验室,TRC加拿大多伦多化学,TLC药物标准品,MOLCAN药物标准品,NIBSC英国国家生物制品检定所,美国Sigma-Aldrich公司,美国ChromaDex中草药标准品,瑞士CaroteNature类胡萝卜素标准品,法国Extrasynthese中草药标准品,WHO世界卫生组织药物标准品,NIST美国国家标准局标准品,IRRM欧洲标准局标准品等各种标准品。产品种类齐全,到货迅速。2)药物杂质定制合成服务:提供新药申报所需各种药物杂质对照品,药物中间体及代谢产物的定制合成服务。3)进口代理业务:深圳振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能够按客户要求,以合理的价格,快速的交货提供专业的进口业务代理。进口业务代理包括进口品牌试剂,ICH成员国参比制剂,海外上市品,原研药和仪器耗材等。
法定代表人:赖俊材
成立时间:2012-05-10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710622380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大道6009号瑞合丰收大厦2303
0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