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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步骤:
1. 准备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等文件
2. 向海关系统进行申报手续
3. 海关安排查验货物
4. 货物放行
出口报关流程及步骤
出口报关流程及步骤一、工厂和外商签订买卖合同后,外贸按合同付款,工厂按合同安排生产。
出口报关流程及步骤
二、工厂按贸易条款来决定是否定舱,如果是FOB贸易条款,订舱由外商来完成,如果是CIF贸易条款,工厂负责定舱,定舱需要提供起运港、目的港、品名、方数、柜型、重量等资料。
出口报关流程及步骤三、工厂产品生产完后,如需商检的,向海关申请商检,如需其他证件的,例如出口许可证等,则向相关部门申请。
出口报关流程及步骤四、按船期要求,如是散货按定舱要求入仓,如是整柜,提前拖柜还码头。
出口报关流程及步骤五、准确好报关资料,含装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及产品需要其他资料等,报关委托则电子委托报关行即可。
出口报关流程及步骤六、将报关资料,电子版发给报关行。
出口报关流程及步骤七、整柜报关,除了报关资料以外,还需要提供SO,柜号封号、过磅单,散货报关,则只需提供SO即可。
八、报关行根据报关资料向海关申报,放行或查验后放行。
出口报关行流程
出口货物,报关行代理报关的流程是什么,办理报关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出口报关行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出口报关行流程
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此时国内出口商应当知道出口此类商品需要何种相应需要的出口监管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配额证、机电证等)
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根据货物所受国家海关监管出口需要的证书:如许可证等)。出口报关刻由货代方或报关公司报关即可。
1. 文件准备:
准备报检所需资料,一般为:
1)报检单(原件) 。出口企业自己报检,则盖出口企业公章。可以在公司预先盖好章,但是建议最好携带公章,防止文件出错时,补章。 若委托代理企业报检则盖代理报检企业章;
报检单内容按电子输机的内容填写,务必保持一致;注明随附单据, 若在本地口岸报关出口,则选择申领"通关单",
若在异地口岸报关出口,则选择申领"换证凭单",即由货代在异地口岸换正式的通关单);
2)工厂检验报告(原件,盖工厂检验章);
3)该批货物外包装生产厂提供的出口包装证(熏蒸证明,由商检局签发,复印件即可;若出口包装为纸箱,则还需纸箱厂向商检局申请办理《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办好后需将原件交商检局根据此批货物所用纸箱数进行相应的核销);
4)出口合同(复印件);
5)出口发票(复印件);
6)出口箱单(复印件)。
7)如果初次办理商检,需要提供企业的资质证明(如ISO9000,14000环境认证等)如果涉及到外协厂的产品,需要外协厂提供相应的企业资质证明。《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等,填写报检单,检查打印出的报检单各个项目是否正确,确定完毕后,签字,盖章。
2.报检程序
首先与工厂确认备好货物的准确日期,确认好之后,最少要提前三个工作日(建议提前一个周)与商检局的厂检员、电子文件录入人员联系,约好时间,带好全套报检资料。
1)在约好的时间内,带好全套资料到达商检局。
2)首先在商检局,提交出口合同,发票,箱单,厂检单,熏蒸证明
3) 根据要求,带上相关文件请厂检员进行电子录入,签字,一般是厂检的两人签字。
4)陪同商检人员一起去工厂进行现场检验(法检),原则上产品应该堆放在一个仓库,包装箱能够打开,方便商检局的工作人员对货物进行检查和核对。商检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要及时与工厂的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商检局的工作人员解决。(注:去工厂前一定要与工厂联系好,安排好车接送)
5)厂检完毕,回到商检局,带上厂检员签完的文件,提交此文件,打印换单凭证或凭条。
6)商检费率大约为货值的 1.5‰(千分之1.5) ,索要收据。商检基本完成。(注意:商检时带足现金,以便付费)。
货代公司的出口报关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1、 海运询价: a.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b.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c.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a.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b. 各港区装箱价格; c.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 船期、件数 2、 箱型、箱量 3、 毛重 4、 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 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 5、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 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a. 需商检 b. 需配额 c.需许可证 d.需产地证 e.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f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g.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a.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b. 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c. 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d. 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e. 并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f. 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 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 海运费 a. 预付(FREIGHT PREPAID) b. 到付(FREIGHT COLLECT) 2、 陆运费 a 订舱 b.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c. 做箱(内装/门到门) d.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 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出口报关流程
法律分析:1、申报: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需要委托专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2、查验: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3、征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4、放行:
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九条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第十条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
第二十五条 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
第二十六条 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但符合海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三年内,海关可以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实施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六条 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后放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免除担保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履行海关义务的担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
第八十八条 未经海关注册登记从事报关业务的,由海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八十九 报关企业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 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第九十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由海关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得重新注册登记为报关企业。 报关人员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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