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海关官网(深圳海关网站)

频道:货代服务 日期: 浏览:106

我有一些货要报关,想在网上咨询一下,为什么在深圳海关的网页上发表不了问题的?

你可以进入海关总署的网站 ,有一栏是业务咨询,注册后就可以提问了,我曾经提问过,有些海关答复得很快,有的很慢。如果深圳海关答复得慢的话,你可以再咨询黄埔海关或广州海关。

深圳海关清关的货物会在别的地方发货吗

会。根据查询深圳官网,深圳海关清关的货物会在别的地方发货。海关是依据本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使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

天虹纺织被制裁了吗

关于常州天虹伟业纺织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01-14 15:44: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月14日,深圳海关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鹏海关关于常州天虹伟业纺织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鹏关缉决字〔2019〕0184号。

常州天虹伟业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为:周霞

2019 年11月06日,当事人委托深圳市华利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持报关单531620190167094344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莱卡氨纶丝一批货物, 共1项货物物品,详见报关单。2019年11月07日经查验一科(吕文清、刘洋)查验: 所申报货物莱卡氨纶丝,核对品名、规格/型号,未见异常;核查货物毛重发现异常,与申报不符,实际总毛重为17070千克,实际总净重为13824千克。该案申报不符,案值为人民币22.9068万元。

以上行为有《检查(查验)记录表》、当事人陈述报告、报关单证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2.4万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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