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案例分析问题
这题不仅仅存在原题提到的提前装运的问题,也没有按合同要求每月分批装运及等量交货两个问题,而不是原题提到的“有装运港交货和目的港交货两种方式”,这里根本不存在装运港或者是目的港交货的问题。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为6月30,合情合理是指装运港交货。进出口贸易中,卖方理应按照买卖合同的要求严格执行,很明显,这样交货存在很大的问题。
第一,既然合同规定交期为当年12年至次年月日6月,每月等量装运一定量米,如果有100吨大米,每批应交14.3吨,最早一批装运是在当年12月,最后一批应该在次年6月,但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期为6月30日,这说明最后一批装运的时间可以在6月1日到6月30日都可以,具体时间,可以根据信用证的有效期以及卖方的实际情况执行,因为装运后还需要时间准备成套单据与银行议付。这是合同的理解。
第二,你方这样做,其实很大机会被客户拒付,但由于银行审单的时候,是按照信用证来审核,又不会理会合同是怎样规定的,所以只要你方所提交的整套单据与信用证相付,银行即需凭单认付。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情况会被客户拒绝呢?就是由于大米价格波动大的时候,而且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或者是客户自身出现问题,想违约即可以此做借口,客户完全有理由要求拒绝付款。
国际货运代理题目
2、装货港是中国的黄埔港,卸货港是印度的维沙卡帕特南港。船期大概从3.11-4.11,大概一个月左右。
3、CHASTINE MAERSK 0904,2001年建造,注册号是9219800,国籍是丹麦。
MAERSK KWANGYANG 0904,2007年建造,注册号9348651,国籍是新加坡。
4、需要中转,中转3次。
5、FEEDER是支线船的意思,一般挂靠各类支线港,通常支线航路的距离也很短,往返2-3个港口之间做短途的驳载,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驳船。一程船(Mother Vessel)是指从起运港到中转港的船 ,也就是CHASTINE MAERSK,二程船(Feeder Veesel)是指中转港到目的港的船,就是MAERSK KWANGYANG。
国际货代案例分析题
(1) D船公司只对落入海中的那个集装箱货物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为,D船公司承担的是起运港到目的港的海上运输,即D公司的运输责任是西雅图到青岛港。至于从青岛港到A公司的仓库的运输,D公司不负责。
(2) E保险公司对两个集装箱货物的损失承担责任,因为,保险条款是门到门,即从发货仓库到收货仓库之间出险,保险公司要承担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在向A公司赔付后,可以分别向D船公司和卡车运输公司索赔。
国际航空货运代理题目求高手解答2
我想这些简答题做的也没意思,你不如直接点告诉我有多少货要到哪,也许我可以给你一个最快最便宜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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