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业务退税时 须办什么业务 如何办理
代理出口退税,由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后,应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填报《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和《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并提供出口退税的有关凭证,报送主管出口退税国税机关。需要提供的出口退税凭证资料有:
(1)主管受托企业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签章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委托企业与受托企业签署的代理出口协议;
(3)受托企业出口委托出口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 口退税专用联)及出口发票(出口退税专用联)。
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
1、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申请表(国税12366领取)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表或年审审批表
5、银行开户证明
6、代理出口协议(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提供)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代理出口如何退税?
首先,你公司是否具有出口经营资格?即是否属于外贸企业?
其次,若你公司属于外贸企业,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是由委托方办理出口货物的退税的。
另外,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办理退税: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货物。出口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办理退税,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2、必须是报关并已离境的货物。凡在国内销售(包括进入保税区的货物)而不报关离境的货物,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和其他管理办法上作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3、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4、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我国出口退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质的,非贸易性质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样品展品、个人自带离境的产品是不予退税的。出口企业报关出口的样品、展品,如出口企业最终在境外将其销售并收汇的,准予凭出口样品、展品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其他规定的退税凭证办理退税。
5、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的货物,不予退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代理出口退税流程
1、商检,由乙方协助接检疫部门人员去货物所在地工厂、仓库实施检验,(开箱验货)0.5—1个工作日检疫部门出具出口通关单或者换证凭条。
2、乙方报关员持以下单据向海关报关,出口通关单、工厂装箱单、形式发票、外贸合同、外贸代理协议、报关委托书、运单等向海关申报。一般在1-2个工作日,海关会做出放行批复文件;并发放相关文件。
3、海关放行。
扩展资料
出口企业接受其他企业的委托代为办理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代理出口必须事先签订代理出口协议。受托企业要代寻外商,代订出口合同,代领许可证,代为报关出口。
代为办理外汇结算等服务,受托企业只向委托企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不负担出口产品的盈亏。代理出口的产品,退税给委托企业,由委托企业申请办理出口产品退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理出口
怎么办理出口退税
1、查阅相关文件,领取登记表
企业应当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出口产品经营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登记证之日起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申报受理
出口退税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应当按照登记表和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并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报送税务机关。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收到企业的正式申请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发给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变更或注销
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者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者注销退税登记。
扩展资料:
1、出口企业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批准文件和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授权书,向主管退税业务的地方税务机关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海关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企业、退税机关、基层退税部门、企业各一式三份)申请办理退税登记证。
对外贸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增值税防伪税控部门开具的系统中,退税(以国家实时政策为准)部门应要求外贸企业自开具发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证明手续。
2、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在首次委托出口经营前,应当持委托出口协议、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税务登记证,向主管退税业务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出口退税流程
代理出口业务如何办理收汇及退税?
出口货物,分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
自营出口模式下,由出口企业自行收汇和办理出口退税,那么委托代理模式下该如何办理呢?
代理出口有四种业务模式:委托代理出口、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合法的假自营真代理出口、一般代理企业的非法的假自营真代理出口、买单出口
一、委托代理
即出口商与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公司出口并报关。根据外汇政策,必须由谁报关出口谁收汇,故由代理公司收汇,代理公司结汇后再支付给委托公司(也可以直接支付外币,但强烈建议按人民币结算)。代理公司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给委托方(若出口的货物属于取消退税改为征税的,委托方需要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给代理公司),由委托方自行退税(注意如果是没进出口权的商贸企业委托出口的只能免税或征税)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假自营真代理
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并报关的,生产企业把货物开具专用发票给外综企业,由外综企业申请退税并收汇。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生产企业才可以操作,并且是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并已经销售给国外客户,与客户约定由外综企业代理出口。实际上,很多外贸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时也按这种模式,但都会伪装成是外贸企业的供货商工厂直接与外综企业签订合同并直接开具货物发票给外综企业,来伪装成是生产企业直接委托出口。
三、一般代理企业的非法假自营真代理模式
这类模式是通过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理出口,但为了退税方便,出口商也把货物专用发票开给代理企业由代理企业退税并收汇。出口商会与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同时还会签订销售合同,即把代理出口伪装成是出口商把货物内销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再以“自营”名义出口退税。
该模式在出口退税是不允许的。
四、买单出口
指出口企业购买其他企业(卖单公司)的报关单据,并以卖单企业的名义出口报关。卖单公司在无货物出口的情况下取得其他企业的报关信息,然后通过虚开货物发票、通过地下钱庄或其他途径购买外汇打入公司账户,来骗取出口退税。
这类出口业务出口商不能退税,收汇多是有离岸公司收。非法操作,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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