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订舱 订舱需要有哪些准备
1、确定货物数量(净重、毛重)、体积、包装方式、报装件数、唛头、可送货的时间、预计离港的时间,广泛询价,比对海运费和港杂报关等人民币费用。
2、确认船公司和货代后,制做订舱委托传真给对方,委托上注明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目的港、箱型、箱量等英文信息以及货物描述等。
3、货代订舱后会给客户配载通知,告诉客户船名航次、提单号、送货时间、送货场地、联系人及电话。
4、按配载送货。制做发票、箱单、准备核销单、产品说明书、报关委托书、外销合同等文件,转交货代或者报关行,进行报关。
5、货代会找客户确认提单内容,确认无误,货物离港后,正本提单会签发给客户。
6、订舱及装运流程结束。剩下的交单结算核销。
订舱是货物托运人(shipper)或其代理人根据其具体需要,选定适当的船舶向承运人(即班轮公司或它的营业机构)以口头或订舱函电进行预约恰订舱位装货、申请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
国际货代公司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货代操作工作流程
一、订舱
1.客户向我司订舱的;
2.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
①托运人/发货人 ②船公司/船名/航次或船期 ③起运港 ④目的港/中转港 ⑤货名 ⑥柜型、柜量 ⑦运价 ⑧托运人的签字、盖章;
3.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须与SALES核对运价是否正确,并由SALES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SALES确认, 待SALES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向订舱时,需先在各船公司专用台帐上自编S/O号;
4.订舱单发出后,客服人员应主动向船公司确认舱位,并将船公司传回的订舱确认单第一时间传给客户,订舱确认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
5.订舱完毕后,客服人员应及时将资料输入电脑,具体步骤如下:
①新建委托,输入托运人、货名、船公司、船名、航次、开航日期、装港、目的港、箱型箱量;
②工作号,并按各业务员创建业务编号,比如“客户服务”以KF开头;
③输入费用明细 - 主要是应收费用;
④订舱确认,输入订舱号。输入电脑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船名、航次(一律采用V。XXX的格式)、开船日期。
6.操作台帐应该认真、完整地填写,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托运人应与订舱单上的托运人一致,并写清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②费用明细应仔细填写,“应收”为向客户收取费用;“应付”为由我公司支付的费用;运费到付的需填写在“到付”栏,各种费用应分项列明;向客户收取的费用为ALL IN时,须注明包含哪些费用;免文件、电放费用的需由公司领导在台帐上签字确认;
③需由我司目的港代理代收运费的,须在台帐上注明使用哪家代理。SALES在选用代理之前须与操作部经理或公司领导确认,不可使用公司公布名单之外的代理(特殊情况如用其他代理, 必须公司领
导确认);
④客户需倒签、顺签、预借提单的,须由SALES在台帐上特殊事项一栏注明申请,由操作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⑤订舱号、订舱日期、船名、开船日期要完整填写;
⑥客服人员应在台帐上相应位置签字。
7.客服按业务员设立登记台帐,客服需在订舱当日内将客户名称、订舱号、船名、航次、目的港、箱量及业务编号登记在台帐上,以便统计查询。
二、拖车、报关
1.出书面申请,公司批准后方能安排;
2.安排拖车前,需与工厂或SALES联系确认装柜时间及地点;
3.安排拖车时,需向拖车行发出书面委托,写明装柜时间、装柜地点、协议价格、S/O NBR、工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并在拖车登记台帐上登记以订舱确认后,根据客户的要求安排拖车与报关。需严格按照公司公布的拖车行、报关行列表及相应价格进行安排。对个别重要客户有特殊要求的,需提下资料:客户名称、拖车行、柜型柜量、起止地点及费用等;
4.应至少提前半天时间向拖车行下委托,以便拖车行有时间打单、安排;
5.委托后,客服应要求拖车行提供司机姓名,手机号码、柜号,并报给工厂;
6.客服应叮嘱车行按要求时间抵达装货地点,否则由此引起的押车费等损失由车行承担;
7.一般贸易在深圳清关的可不需司机本,若是转关的货柜一定要求车行带司机本前往,可委托车行代办转关手续;
8.安排冻柜拖车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船公司提柜时间,是否需要预冷,及通风口开启情况,以便船公司通知码头做PTI检验及相应安排;
9.如客户要求冻柜需代发电机的,应安排有带发电机的拖车公司拖柜;
10.在客户自己安排送散货过来的情况下,可委托各码头的货运站办理卸车、装箱、还柜等事项。盐田港可委托盐铁服,蛇口、赤湾可委托赤湾仓储;
11.在给货运站的委托书中需注明提空柜时间,可事先与客户确认货到站时间以便决定是通知仓库事先提取空
柜,还是等货到后再提,避免产生还空费用;
12.安排报关时,需将退税联等重要报关文件在报关台帐上作登记,由报关行签收。在收到由报关行退回的退税联后,应立即通知客户,并以客户许可的方式将退税联等资料退给客户,并做好交接纪录。
三、其他
1.如由我司安排拖车、报关的,客服人员应在船公司的免堆期内安排拖柜还场,避免发生额外费用。若有发生超堆费、改船费、超期柜租等额外费用,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在台帐上登记;
2.客户因各种原因取消订舱的,需要求其书面确认,在确认所有发生费用已结清的情况下方可在电脑中删除资料;
3.客服收到财务打印出来的DEBIT NOTE,与电脑资料核对无误后,立即传真给客户。客户需开税务发票的,须由客户发书面传真,写明发票抬头及金额、币种;
4.对由客户自拖自报的,客服人员须至少于结关前一天与客户确认是否已做柜。如已做柜,将箱号登记在台帐上,即可将台帐立即交文件组;
5.对由我司安排拖车报关的,客服在与报关行确认放行后,即可将台帐交文件组。
文件
1.文件组收到船公司的LOADING LIST 后,与台帐核对,已经装上船的,应立即向客户催要补料。
2.文件组需核对船公司的LOADING LIST 及费用清单,如有发生超堆费、超期柜租的,而客服尚未确认的,应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在台帐上登记。
3.文件员根据客户提供的补料,先与客户核对清楚后再向船公司提供补料,争取在短时间内将提单资料核对清楚,并根据客户的要求签发HB/L或MB/L。
4.提单的缮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提单的内容应完整、准确,必要的信息不可留空,包括:SHIPPER、CONSIGNEE、NOTIFY PARTY、VSL‘S NAME/VOY、POL、POD、PLACE OF DELIVERY、MARKS、CARGO DESCRIPTION、CNTR NO。/SEAL NO。,DELIVERY AGNET 等;
②提单表面应清洁,避免过多涂改,一份提单最多不可超过3个更正章。一些重要的项目,比如船名/航次、卸港、箱号等不可更改;
③应要求客户提供提单上收货人或通知方的电话、传真、联系人;
④客户要求出船证的。船证的内容(比如船级社、船龄的要求)应与相关船公司核实确认;
⑤如客户要求倒签提单的,原则上短航线倒签不超过三天,长航线不超过七天,在收到客户保函后,交操作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必要时可要求客户提供信用证核对方可签发;
⑥外代提单不允许预借。
5.使用我司目的港代理收运费或代放货物时,应注意:
①出我司HB/L给客户,HB/L上打真正的收货人与发货人,并可注明到付运费的金额,DELIVERY AGENT 为我司代理;
②OB/L上面SHIPPER为我司,CONSIGNEE、N。PARTY均为我司目的港的代理,其它资料与HB/L相同,将OB/L电放给我司代理;
③事先明确我司与客户及船公司的运费支付条款(预付或到付);
④制作CHARGES SETTLEMENT,列明货物相关信息及要求代理收取的费用,支付给船公司的费用,代理费及应退给我司的费用;
⑤制作放货通知书,通知代理是凭正本HB/L放货还是HB/L电放,然后与OB/L COPY件、HB/L COPY件,OB/L电放信、CHARGE SETTLEMENT 于船开后尽早一起传给代理;
⑥对代理有向我司退代理费的,应在台帐上注明,并输入电脑。
6.缮制美线提单时,应注意:
①HB/L与OB/L的缮制可参考第5项;
②OB/L上注明我司与船公司的S/C号,但HB/L上不得显示该S/C号;
③核对货名、价格、中转港,必须与合约中规定的一致。
7.将与客户核对无误后所处的正本提单并提单交接单交财务,以便财务在收妥运费后放提单给客户。具体放单、放货办法根据我司相关规定执行。
8.将提单号、提单日期填在台帐上,并将文件费、电放费、拖车费、报关费、超堆费、改船费、改单费等货物在港期间发生的费用输入电脑,核对无误后通知财务。
9.将台帐、提单、与代理的CHARGE SETTLEMENT(若有)复印交财务签收。
10.费用通知财务后不可缮自更改,特殊情况可填写费用更改单,列明更改费用项目、金额、更改原因,由操作部经理签字,再交财务部。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海运费的更改需由公司领导批准同意;
②改船费、超堆费等杂费需在通知财务前输入清楚;
③因漏输、错输费用造成公司损失的,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
11. 将台帐分船公司按月份存档。
希望能够帮助您
海运订舱流程?
“配舱回单”是货代在取得货主的报关资料向船公司定舱后取得的单证。而提单是提货的单证之一。 出口订舱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海运询价: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 货名 ,危险级别等。( 水路危规 )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 需掌握各大 主要城市公里数 和拖箱价格;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 报关费、 商检、动植检 收费标准。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船期、件数
箱型、箱量
毛重
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 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 贸易方式, 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 海关编码 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 (原件) ,装箱单 (原件) , 合同, 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 预借:(经船公司同意)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③ 倒签 :(经船公司同意)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④ 分单:(经船公司同意)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 并单:(经船公司同意)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 异地放单:(经船公司同意)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海运费
① 预付(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 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出口货物托运订舱流程
1、出口企业在货、证齐备后,填制订舱委托书,随附COMMERCIALINVOICE、PACKINGLIST等其他必要单据,委托货代代为订舱。有时还委托其代理报关,及货物储运等事宜。
2、货代接受订舱委托后,缮制集装箱货物托运单,随同COMMERCIALINVOICE、PACKINGLIST等其他必要单证一同向船公司办理订舱。
3、船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如接受订舱则在托运单的几联单据上编上与B/L号码一致的编号,填上船名、航次,并签署,即表示已确认托运人的订舱,同时把配舱回单、装货单(SHIPPINGORDER:S/O)等与托运人有关的单据退还给托运人。
4、托运人持船公司签署的S/O,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COMMERCIALINVOICE、PACKINGLIST
等连同其他有关的出口单证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报关手续。
5、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如同意出口,则在S/O上盖放行章,并将S/O退还给托运人。
6、托运人持海关盖章的由船公司签署的S/O要求船长装货。
7、装货后,由船长的大副签署M/R(Mate’’sreceipt,大副收据),交给托运人。 8、托运人持M/R,向船公司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 9、船公司凭M/R,签发正本提单并交给托运人凭以结汇。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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