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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报关程序
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本章所讲的报关程序发于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基本不涉及进出境物品、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报关程序。
在我国,货物的进出境段经过海关审单、查验、征税、放行四个作业环节。与之相适应,进出口货物收发化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按程序办理相对应的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剩、提取或装动货物等手续后,货物才能进出境。但是,这些程序还不能满足海关对所有进出境货物的实际监管要求。比如加工贸易原材料进口,海关要求事先备案,因此不能在“申报”和“审单”这一阶段中完成上述工作,必须有一个前期办理手续的阶段;如果上述原材料进口加工成成品后出口,也不能在“放行”和“装运货物”离境时完成所有的工作,必须有一个后期办理核销等手续的工作阶段。因此,从海关对进出境货物进行监督的全过程来看,报关程序按时间先后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
为便于说明报关程序三个阶段的内容,我们把进出境货物按照海关监管的基本特征大体分为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五大类。
(一)前期阶段
前期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以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过程。其主要包括:
1、保税货物中的保税加工货物进口之前,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加工贸易备案和申领加工贸易电子的或纸质的登记手册的手续;
2、特定减免税货物在进口之前,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企业的减免税申请和申领减免税证明的手续;
3、暂准进出境货物中的展览品实际进境之前,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展览品进境备案申请的手续;
4、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实际出境之前,出境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出料加工的备案手手续。
(二)进出境阶段
进出境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制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进出境时,向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手续的过程。
在进出境阶段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步骤完成以下四个环节的工作:
1、进出口申报
进出口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海关规定的确良形式,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提请海关按其申报的内容放行进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2、配合查验
配合查验是指申报进出口的货物经海关决定查验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办理进出口申报具体手续的报社关员应到达查验现场,配合海关查验货物,并负责按照海关的要求搬移、开拆和重封被查验货物的工作环节。
3、缴纳税费
缴纳税费即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接到海关发出的税费缴纳通知书后,向海关指定的银行办理税费款的缴纳手续,由银行将税费款项缴入海关专门帐户的工作环节。
4、提取或装运货物
提取货物即提取进口货物,装运货物即装运出口货物。
提取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化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进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进口提货凭证或海关通过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放行通知书,提取进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装运货物是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海关加盖
“放行章”的出口装货凭证或海关通过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放行通知书,通知港区、机场、车间及其他有关单位装运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三)后续阶段
后续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部分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维修后,在规定的期限丙,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海关办理上述进出口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等手续的过程。
1、对保税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核销手续。
2、对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监管期满后或者在海关监管期内经海关批准出售、转让、退运、放弃并办妥有关手续后,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海关监管的手续。
3、对暂准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暂准进出境规定期限仙,或者在经海关批准延期暂准进出境期限到期前,办理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或正式进出口手续,然后申请办理销案手续。
4、对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部分租赁货物等,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销案手续。
二、电子报关和通关
(一)电子报关
电子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
《海关法》规定:“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这一规定确定了电子报关的法律地位,使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具有届等的法律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到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先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电子数据报关单,接收到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接受申报”电子报文后,凭以打印纸质报关单,并随附有关单证,向海关提交。
在一些还没有实现海关业务计算机化管理的边远地区海关,或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使用纸质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在特定条件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使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二)电子通关系统
我国海关已经在进出境货物通关作业中全面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化管理,成功进开发运用了多个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
H883/EDI通关系统是中国海关报关自动化系统的简称,是我国海关利用计算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全面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管、征税、统计三大海关业务一体化管理的综合性信息利用项目。
2、海关H2000通关系统
H2000通关系统是对H883/EDI通关系统进行全面更新换代的升级项目。
H2000通关系统在集中式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海关信息作业平台,不但提高了海关管理的整体效能,而且使进出口企业真正享受到简化报关手续的便利。进出口企业可以在其办公场所办理加工贸易登记备案、特定减免税证明申领、进出境报关等各种海关手续。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又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简称电子口岸,是与进出口贸易管理有关的国家12个部委利用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将各部委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电子底账数据集中存入在公共数据中心,向政府管理机关提供跨部门、跨行业联网数据核查,向企业提供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的国家信息系统。
电子口岸系统和海关通关系统,尤其是和H2000通关系统连接起来,构成了覆盖全国的进出口贸易服务和进出口贸易管理的信息网络系统。进出口企业在其办公室就可以上网向海关及国家其他有关部委办理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各种手续;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海关部门及国家各有部委也能在网上对是进出口贸易进行有效的管理。
进出口报关怎样操作
报关又称申报,是指在货物进出境时,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请求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所有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都需要办理报关手续。
报关的具体对象包括以下三类:
1、 进出境运输工具
进出境运输工具主要是指用于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在国际间运营的各种境内外船舶、车辆、飞机等。
2、 进出境货物
进出境货物主要包括一般进口货物、一般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特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转运货物及其他进出境货物。
3、 进出境物品
进出境物品主要包括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进出境人员携带、托运等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行李物品;以邮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邮递物品;其他物品主要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和自用物品等。
报关程序
(一) 货物申报
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规定的期限,按照《海关法》规定的形式,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情况,申请海关按其申报的内容进行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1、 申报前准备
出口货物在申报前一般要先办理出口货物托运的手续,因为货物总是要通过一定的运输方式出境,所以出口托运在前,报关在后。
进口货物一般先办理换取提货单手续,因此进口换单在先,报关在后。
2、 申报地点
一般情况下,出口货物向出境地海关申报,进口货物向进境地海关申报。经电缆、管道或其他特殊方式进出境的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指定海关定期申报。
3、 申报期限
出口货物除海关特准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是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4天内。
1、 申报方式
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先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单独以纸质报关单或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
(二)报关单证
申报时所需单证可分为4类
报关单:货物进出口报关时专用,由报关员根据贸易合同的内容填报。
基本单证: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口付汇核销单、装货单、海运提单、代理报关委托书。
特殊单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进)出境货物商检通关单、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产地证明书、普惠制产地证。
备用单证:贸易合同、货物保险单
(三)查验
海关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后,依法为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原产地、货物状况、数量和价值是否与货物申报单上已填报的详细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四)缴纳税费
进出口税费是指在进出口环节中,由海关依法征收的包括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位税和海关监管费、超期申报的滞报金和逾期缴纳的滞纳金等在内的相关费用。
(五)提取或装运货物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查验货物,征收税费货接受担保之后,对进出口货物做出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的规定。
如果是进口货物,海关在进口货物的提单凭证上签盖“海关放行章”;如果是出口货物,海关就在出口货物装货凭证上签盖“海关放行章。”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凭已签盖有“海关放行章”的进出口货物提货凭证或出口货物装货凭证,提取进口货物或将出口货物装载到运输工具上离境。
以上就是小欣对货物进出口报关的一些见解,希望对大家有用。
进出口贸易公司,出口货物怎样报关?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进出口必须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申报: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超过规定期限来自海关申报的,由海关从第15天起按日征收滞报金;如果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其进口货物将由海关提取变卖。
2、申报应备文件及申报地点,进口货物申报时,应填写一式两份“进口货物报关单”,并随附以下单证:(1)许可证;(2)提货单;(3)发票;(4)装箱单;(5)减免税或免验的证明文件。根据规定,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
3、海关审核单证。海关在接受报关后,首先要对各项单证予以签收,对报关单进行编号登记,并批注接受申报的日期;其次对交革的单证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审核,如发现不合格时,应通知申报单位及时补充和更正。
出口货物的申报:
1、申报时限和申报地点。出口货物在出境时,其发货人应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具体地说,一般在出口货物运到码头、车站、机场、邮局等仓库、场地后,在海关规定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根据规定,出口货物应由发货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申报。
2、报关应具备的单证。出口货物报关时应填写一式两份“出口货物报关单”并随有出口许可证、发票、装箱单等货运单证。海关在接受报关后,同样也需对各项单证予以签收和审核。
3、出口产品退还国内产品税。出口企业申请退税,须提供两单两票,即出口货物报关单、银行的出口结汇单和出口销售发票、出口产品购进发票;有权退税的企业是有进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出口创汇任务的外贸公司,工业企业受托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自产产品,也准予退税。
进口是怎么报关?恒捷供应链清关流程是什么?
进口报关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1、将客户提供的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到船公司交换单费、码头费等,换取进口提货单。(注意看客户提供是是HBL还是MBL。)
2、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装箱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熏蒸证书及盖IPPC章已做消毒杀虫的处理
3)不同的产品所需要的特殊单证准备齐全
4)有减免税关税的国家请提供相关国家优惠产地证
3、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4、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收滞纳金。
5、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代理公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注意: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尽量实报货值,如果引起海关审计就会产生不必要的仓租柜租。
报关申请办理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担保,申请放行货物:
(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
(二)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
(三)在纳税期限内尚未缴纳税款的;
(四)减免税审批手续或者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予办理担保放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进口报关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进口报关流程包括签订进口代理合同→办理相关许可证→开信用证(电汇)→外商发货→审核进口单据→换单→三检及商检→报关预录→海关审价→缴纳税金→海关查验→放行货物→提货→动植物检验检疫→送货至仓库→结算单据留存→完成。
在保税区报关要怎样办理?
报关程序
一、进出境报关:
1.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自用货物——报关制,填写进出口报关单
2.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境非自用货物(加工出口、转口、展示、仓储)——备案制,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二、进出区报关
进区,报出口,填写出口报关单,要有“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提供有关许可证件,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出区,报进口,按实际流向办理进口海关手续
三、进出区外发加工
进区提交外发加工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出区后核销,不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免缴纳关税,应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的设立台账,加工期限半年,可延长半年
四、设备进出区
投资设备进出区向海关备案,进区不填写报关单,免缴纳关税,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设备从国外进口已征收进口税的,不退进口税;设备退出区外的,不填写报关单,但需向海关销案
五、监管与报关要点
1.不实行进口许可证件管理,免交验许可证件,开展加工贸易,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2.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不得进入保税区
3.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货物,按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在货物实际报关离境后办理
4.对转口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如分级、挑选、印刷运输标志、改换包装
5.制成品和边角余料运往境外,免交出口关税;内销,办理进口手续,依法纳税,但免交缓税利息
6.含有境外保税料件的制成品内销,按进口料件数量征税;对所含品名、数量、价值申报不实,按制成品征税
参考:
进口报关流程是怎样的?
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1、进口货物报关单;
2、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3、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已填好的报关单。与此同时,还需提交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提交的单证是否一致。海关查验无误之后将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
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以及根据具体的货物的特殊单证。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海关认为有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
4、进(出)口货物许可证: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出境的法律凭证。进出口许可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种具有许可进口或出口性质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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