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代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1、取得必要的单证资料
发货人与国外客户联系获取提单,发票、箱单,必须时要有非木质包装证明或者熏蒸证。收到后向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包括合同(一般贸易)。
2、换单
货代查清此货物承运人、船代及换单地点。并拿提单到船公司去换提货单。后续进一步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3、进口商检
通过海关商品编码书可确认该票货物是否需要商检。需要提前做商检的进口货物,还要到商检局做商检。商检也需尽早进行,一般在商检之后。
4、进口动植检
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5、进口报关
货代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及堆场或拖车提供的柜号、封签制作正确的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包含:发票、箱单、从船公司换回的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商检、动植检等。
6、发票交税
一般贸易进口货要交进口关税的,以支票形式缴纳。等海关打出缴款书以后,就要开支票交关税。一般是到中国银行,等交完关税以后,银行会给在缴款书上面盖银行的章。
7、海关一次放行
把交完税的交款书交给货代,由货代与海关联系通关放行。即一次放行。
8、海关二次放行
海关收到关税以后会在提货单上盖海关的放行章,拿着这个提货单到船公司所在的码头提货,即二次放行。
9、提柜
凭单证资料押款完毕经船代箱管部授权后到进口放箱岗办理提箱手续,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并核对其内容是否正确。收货人拆空进口货物后,将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点。空箱返回指定堆场后,收货人要及时凭押款凭证,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费用的结算手续。
10、提货
货代或收货人凭单证资料,联系拖车去船代指定的码头、场站提取货物。
押款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款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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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流程
国际贸易通常有十个流程: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1、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2、订货: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
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
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3、付款方式 :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4、备货 :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5、包装 :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6、通关手续 :
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箱单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装箱明细。
发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证明。
报关委托书是没有报关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委托报关代理行来报关的证明书。
出口核销单由出口单位到外汇局申领,指有出口能力的单位取得出口退税的一种单据。
商检证书是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而得到的,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
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律依据的有效证件,同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
7、装船 :
在货物装船过程中,可以根据货物的多少来决定装船方式,并根据《购货合同》所定的险种来进行投保。拼装集装箱,一般按出口货物的体积货重量计算运费。
8、运输保险 :
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基本险别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海上自然灾害引起的货物全损;货物在装卸和转船过程中的整体灭失;由于共同海损引起的牺牲、分担和救助费用;由于运输船只触礁、搁浅、沉没、碰撞、水灾、爆炸引起的货物全损和部分损失。
水渍险是海洋运输保险的基本险之一。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其责任范围除了承担平安险所列各项风险外,还承担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风险。一切险的承报保责任范围相当于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
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一般附加险有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抽窃短量险、渗漏险、破损破碎险、钩损险、混杂沾污险、包装破裂险、霉变险、受潮受热险、串味险等。特别附加险有战争险、罢工险等。
9、提单 :
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
10、结汇 :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扩展资料
近年来,随着中国海关商品归类工作的不断开展,商品归类工作的思路日趋成熟,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海关也在总结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归类工作体系、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调整。
如根据海关总署第80号令对相对人实施了约束性预归类制度、商品归类决定对外公告制度、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实施对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海关开展相关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为了确保海关执法的公正、透明和统一,以及进一步为纳税义务人提供便捷通关的服务,需要通过制定《归类管理规定》对各种制度之间的关系重新进行梳理和定位,设计合理、规范的归类管理制度体系。
明确各种海关归类活动的层级,进而实现归类依据公开透明,保证全关境执法统一,促进口岸快速通关,防范违法行为,减少行政争议。
因此,《归类管理规定》的出台是在总结上述各项海关商品归类工作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系统的阐明了归类工作制度的法律地位,弥补部分商品归类制度在法规上的缺陷,进而提升了现有归类体系的法律层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海关总署解读《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流程
货代,货代是什么?怎么做货代?
货代就是进出口订舱、报关。报检、拖车的代理。
货代里的货物就分两种就可以了,一种是能运的,一种是不能运,当然不好运的比如不规整的货物或者体积没规律或者质量没规律的不算不能运。
不能运的是指一些明令禁止的,或者危险品,这类不能运的,有一些可以通过合法的报关来解决。
代就是代理。
做货代的流程:
1、询价和报价:
货代需要先向船公司咨询价格,再将获得的价格报给客户。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货代是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
2、确认booking:
在传booking时,需要写上公司名称/目的港/几个柜/什么柜型/品名/要配哪艘船/谈好的价格。另外,为了双方的利益有一个保障,应该盖上公章。
3、向船公司定舱:
身为货代,在接到booking后,应该依据客户的要求,让船公司安排舱位,也就是“定舱”。
4、船公司放s/o:
船公司在确认有舱后,需要放s/o给货代。s/o是指shippingorder,意为订舱单,也叫作装货指示书、下货纸。s/o十分重要,是提柜、装船的凭证。
5、拿s/o提柜:
拿到s/o后,你需要根据s/o上面写的指示打单,并去指定地点提柜。之所以需要打单,是因为只有打单后你才能获取柜号和封条号。当然,也有一些船公司不需要你打单就能直接去提柜。关于这一点,你要尤其注意。
6、做柜和还柜:
做柜就是装集装箱、商检报关加封。还柜在出口时是指货装好后还到堆场,进口时指的是把空柜还回去。
7、报关:
报关无疑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报关时最头疼的问题就是遇到查柜了。尤其是截关当天被查的几率很大,所以要尽早把报关的事项提上日程。
8、对单:
对单是指三方都需要对单,货代和客人对,船公司和货代对。
9、付款:
对完蛋后,就是付款的环节了。付款前,还涉及到debitnote的开具问题,debitnote是收款的一方向缴款的一方开出的票据,船公司需要向货代开debitnote,货代也需要向客户开debitnote。
以上就是货代展开业务的几大主要流程。
扩展资料
货运代理,英文为freightforwarding,“是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经纪人和运输组织者。”在中国,国际货运代理是指一种新兴的产业,“是处于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之间的‘共生产业’或‘边缘产业’。
基本责任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由其签发货运单据,用自己掌握的运输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收取运费)。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不直接承担责任(由他人签发货运单据,使用掌握的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不直接承担责任)。
根据与委托方订立的协议或合同规定,或根据委托方指示进行业务活动时,货代应以通常的责任完成此项委托,尤其是在授权范围之内。
如实汇报一切重要事项。在委托办理业务中向委托方提供的情况、资料必须真实,如有任何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委托方有权向货运代理人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或协议。
负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不得向第三者泄漏。同时,也不得将代理权转让与他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货代
国际货运代理一般海运的操作流程(2)
国际海运的七个步骤分为:出口拖运、原产地处理、出口报关、海运、进口清关、目的地处理和进口运输。
1、出口拖运
国际海运的第一步是出口拖运,这涉及货物从托运人到货运代理经营场所的转移。对于货量较少的货物,货运代理会选择将其运到出口集运中心(原产地仓库),等待集中托运。出口拖运通常会选择公路(通过卡车)、铁路或组合运输,至于费用方面,一般由托运人支付,但也可以协商下,由收货人支付。
2、出口报关
对于每件即将离开国家的货物,都要办理相关手续以满足监管要求。报关是一种制定申报并将所需文件提交给海关的过程,只能由有报关资质且获得海关认可的公司(即所谓的报关行)进行。
出口报关可以由有报关资质的货运代理来完成,也可以由托运人直接指定的报关行来操作,该报关行不一定参与海运过程中的其他任何部分。出口报关必须在货物离开国境之前完成,如果不是由货运代理完成,通常需要在货物进入货运代理原产地仓库之前完成。
3、原产地处理
原产地处理,包含了从在原产地仓库接收货物到装船的所有货物的物理处理和检查。虽然其中涉及很多工作,但这些都由货运代理协调负责。简单的说,货代当收到货物后,会对其检查(理货)、计划装载、与其他货物合并、装入集装箱并运输到出口港口,再将其装到船上。在这些过程中,所产生的的费用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来支付。
4、海运
这一环节是由货运代理与船公司签订集装箱运输合同,这种情况下托运人或收货人是无法与船公司取得直接联系。至于海运费,则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承担。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其中包含各种附加费,例如燃油附加费、货币贬值附加费等等,统统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来承担。
5、进口清关
进口清关通常是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国之前开始。进口清关由货代或收货人指定的报关行办理,制作申报单,并连同相关文件一起向当地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一般而言,进口清关程序必须在货物离开目的国保税区之前完成。
6、目的地处理
货物在目的国也需进行处理,然后才能放货给收货人。目的地处理包括把集装箱从船上转移到岸上,从港口转移到货运代理在目的国的仓库。还包含集装箱卸货和货物准备,以便收货人提取。注意,一般情况下,必须支付完所有的费用后才能收货,至于费用支付方,可以是托运人也可以是收货人。
7、进口运输
国际海运最后一步就是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一般来说,由货代或者收货人指定的运输公司,将货物从货代的仓库运到指定的收货地址,但具体卸货由收货人来完成。当然了,也可以支付额外的费用,让货代或者运输公司来操作。
国际货运出口流程操作是怎样的?
国际货运出口流程操作是:
一、接受货主询价1、 海运询价: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5、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6、 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 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 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六、提单确认和修改1、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 预借(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③ 倒签(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④ 分单: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⑤ 并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 异地放单: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 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 海运费① 预付(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2、 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③ 做箱(内装/门到门)
④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冲港费/冲关费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l、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① 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② 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③ 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④ 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复印件; ⑤ 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① 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 list) 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② 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正本、正确的报关单 正本、正确的发票、装箱单 单据的时间顺序
各种单据的时间顺序!
各种单据的签发日期应符合逻辑性和国际惯例,通 常提单日期是确定各单据日期的关键,
汇票日期应晚于提单、发票等其他单据,但不能晚于L/C的效期。 各单据日期关系如下:发票日期应在各单据日期之首;
提单日不能超过L/C规定的装运期也不得早于L/C的最早装运期; 保单的签发日应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一般早于提单2天),不能早于发票; 箱单应等于或迟于发票日期,但必须在提单日之前; 产地证不早于发票日期,不迟于提单日;
商检证日期不晚于提单日期,但也不能过分提单日,尤其是鲜货,容易变质的商品; 受益人证明:等于或晚于提单日;
装船通知:等于或晚于提单日后三天内; 船公司证明:等于或早于提单日。 ------------------------------------------- -[U]外贸单证流程[/U]1.客户询盘:一般在客户下purchase 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 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2.报价:业务部及时回复客人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proforma Invoice 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3.得到订单: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purchase Order。
4.下生产订单: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5.业务审批: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合同审批之后,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6.下达生产通知: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 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6.1: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应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改证。
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
6.3:如果是放帐客户,或通过银行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7. 验货:
7.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
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8.制备基本文件。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
9.商检: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告诉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10. 租船订仓: 10.1.如果跟客人签定的合同是FOB CHINA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Q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bookING ORDER),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
10.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
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时要另选客人认可的船公司。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10.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小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
10.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11. 安排拖柜:
11.1.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11.2.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
11.3.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上封条。
12.委托报关:在拖柜同时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出口报关及做商检通关换单。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 13. 获得运输文件:
13.1. 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料内容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补料要按找L/C或客人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
13.2. 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人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人,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13.3. 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支付运费应做登记。
14. 准备其他文件
14.1.商业发票:L/C 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对商业发票要求最严格。发票的日期要确定在开证日之后,交货期之前。发票中的货物描述要与L/C上的完全相同,小写和大写金额都要正确无误。L/C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要显示唛头。如果发票需办理对方大使馆认证,一般要提前20天办理。
14.2.FORMA原产地证书:FORM A 原产地证要在发货之前到检验检疫局申办。需注意的是运输日期要在L/C 的交货期和开船日之前,在发票日期之后。未能在发货之前办理的,要办理后发证书,需提供报关单,提单等文件。经香港转运的货物,FORM A证书通常要到香港的中国商检公司办理加签,证明未在港对货物进行再加工。
14.3.一般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可在中国贸易促进会办理,要求低一些。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如果原产地证书要办理大使馆加签,也和发票一样要提前20天办理。
14.4.装运通知:一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要通知客人发货的细节,包括船名,航班次,开船日,预计抵港日,货物及数量,金额,包装件数,唛头,目的港代理人等。有时
L/C要求提供发送证明,如传真报告书,发函底单等,注意按客人要求的时间内办理。 14.5.装箱单:装箱单应清楚地表明货物装箱情况。要显示每箱内装的数量,每箱的毛重,净重,外箱尺寸。按外箱尺寸计算出来的总体积要与标明的总体积相符。要显示唛头和箱号,以便于客人查找。装箱单的重量,体积要于提单相符。 15.交单:
15.1.采用L/C收汇的,应在规定的交单时间内,备齐全部单证,并严格审单,确保没有错误,才交银行议付。
15.2.采用T/T收汇的,在取得提单后马上传真提单给客人付款,确认受到余款后再将提单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给客人。
15.3.如果T/T收汇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柜的,要等收款后再安排拖柜。拿到提单后可立即寄正本提单给客人。
16.业务登记:每单出口业务在完成后要及时做登记,包括电脑登记及书面登记,便于以后查询,统计等。
17.文件存档:所有的文件、L/C和议付文件必须留存一整套以备查用。
18.单证员平时应注意收集运价变动,船期,航线,等信息,为业务员报价提供帮助 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
出口货物报关单应当随附的单证包括: (一)合同; (二)发票; (三)装箱清单; (四)载货清单(舱单); (五)提(运)单;
(六)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 (七)进出口许可证件;
(八)海关要求的加工贸易手册(纸质或电子数据的)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 海关应当留存进出口许可证件的正本,其余单证可以留存副本或复印件。
国际货代公司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货代操作工作流程
一、订舱
1.客户向我司订舱的;
2.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
①托运人/发货人 ②船公司/船名/航次或船期 ③起运港 ④目的港/中转港 ⑤货名 ⑥柜型、柜量 ⑦运价 ⑧托运人的签字、盖章;
3.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须与SALES核对运价是否正确,并由SALES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SALES确认, 待SALES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向订舱时,需先在各船公司专用台帐上自编S/O号;
4.订舱单发出后,客服人员应主动向船公司确认舱位,并将船公司传回的订舱确认单第一时间传给客户,订舱确认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
5.订舱完毕后,客服人员应及时将资料输入电脑,具体步骤如下:
①新建委托,输入托运人、货名、船公司、船名、航次、开航日期、装港、目的港、箱型箱量;
②工作号,并按各业务员创建业务编号,比如“客户服务”以KF开头;
③输入费用明细 - 主要是应收费用;
④订舱确认,输入订舱号。输入电脑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船名、航次(一律采用V。XXX的格式)、开船日期。
6.操作台帐应该认真、完整地填写,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托运人应与订舱单上的托运人一致,并写清电话、传真、及联系人;
②费用明细应仔细填写,“应收”为向客户收取费用;“应付”为由我公司支付的费用;运费到付的需填写在“到付”栏,各种费用应分项列明;向客户收取的费用为ALL IN时,须注明包含哪些费用;免文件、电放费用的需由公司领导在台帐上签字确认;
③需由我司目的港代理代收运费的,须在台帐上注明使用哪家代理。SALES在选用代理之前须与操作部经理或公司领导确认,不可使用公司公布名单之外的代理(特殊情况如用其他代理, 必须公司领
导确认);
④客户需倒签、顺签、预借提单的,须由SALES在台帐上特殊事项一栏注明申请,由操作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⑤订舱号、订舱日期、船名、开船日期要完整填写;
⑥客服人员应在台帐上相应位置签字。
7.客服按业务员设立登记台帐,客服需在订舱当日内将客户名称、订舱号、船名、航次、目的港、箱量及业务编号登记在台帐上,以便统计查询。
二、拖车、报关
1.出书面申请,公司批准后方能安排;
2.安排拖车前,需与工厂或SALES联系确认装柜时间及地点;
3.安排拖车时,需向拖车行发出书面委托,写明装柜时间、装柜地点、协议价格、S/O NBR、工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并在拖车登记台帐上登记以订舱确认后,根据客户的要求安排拖车与报关。需严格按照公司公布的拖车行、报关行列表及相应价格进行安排。对个别重要客户有特殊要求的,需提下资料:客户名称、拖车行、柜型柜量、起止地点及费用等;
4.应至少提前半天时间向拖车行下委托,以便拖车行有时间打单、安排;
5.委托后,客服应要求拖车行提供司机姓名,手机号码、柜号,并报给工厂;
6.客服应叮嘱车行按要求时间抵达装货地点,否则由此引起的押车费等损失由车行承担;
7.一般贸易在深圳清关的可不需司机本,若是转关的货柜一定要求车行带司机本前往,可委托车行代办转关手续;
8.安排冻柜拖车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船公司提柜时间,是否需要预冷,及通风口开启情况,以便船公司通知码头做PTI检验及相应安排;
9.如客户要求冻柜需代发电机的,应安排有带发电机的拖车公司拖柜;
10.在客户自己安排送散货过来的情况下,可委托各码头的货运站办理卸车、装箱、还柜等事项。盐田港可委托盐铁服,蛇口、赤湾可委托赤湾仓储;
11.在给货运站的委托书中需注明提空柜时间,可事先与客户确认货到站时间以便决定是通知仓库事先提取空
柜,还是等货到后再提,避免产生还空费用;
12.安排报关时,需将退税联等重要报关文件在报关台帐上作登记,由报关行签收。在收到由报关行退回的退税联后,应立即通知客户,并以客户许可的方式将退税联等资料退给客户,并做好交接纪录。
三、其他
1.如由我司安排拖车、报关的,客服人员应在船公司的免堆期内安排拖柜还场,避免发生额外费用。若有发生超堆费、改船费、超期柜租等额外费用,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在台帐上登记;
2.客户因各种原因取消订舱的,需要求其书面确认,在确认所有发生费用已结清的情况下方可在电脑中删除资料;
3.客服收到财务打印出来的DEBIT NOTE,与电脑资料核对无误后,立即传真给客户。客户需开税务发票的,须由客户发书面传真,写明发票抬头及金额、币种;
4.对由客户自拖自报的,客服人员须至少于结关前一天与客户确认是否已做柜。如已做柜,将箱号登记在台帐上,即可将台帐立即交文件组;
5.对由我司安排拖车报关的,客服在与报关行确认放行后,即可将台帐交文件组。
文件
1.文件组收到船公司的LOADING LIST 后,与台帐核对,已经装上船的,应立即向客户催要补料。
2.文件组需核对船公司的LOADING LIST 及费用清单,如有发生超堆费、超期柜租的,而客服尚未确认的,应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在台帐上登记。
3.文件员根据客户提供的补料,先与客户核对清楚后再向船公司提供补料,争取在短时间内将提单资料核对清楚,并根据客户的要求签发HB/L或MB/L。
4.提单的缮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提单的内容应完整、准确,必要的信息不可留空,包括:SHIPPER、CONSIGNEE、NOTIFY PARTY、VSL‘S NAME/VOY、POL、POD、PLACE OF DELIVERY、MARKS、CARGO DESCRIPTION、CNTR NO。/SEAL NO。,DELIVERY AGNET 等;
②提单表面应清洁,避免过多涂改,一份提单最多不可超过3个更正章。一些重要的项目,比如船名/航次、卸港、箱号等不可更改;
③应要求客户提供提单上收货人或通知方的电话、传真、联系人;
④客户要求出船证的。船证的内容(比如船级社、船龄的要求)应与相关船公司核实确认;
⑤如客户要求倒签提单的,原则上短航线倒签不超过三天,长航线不超过七天,在收到客户保函后,交操作部经理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必要时可要求客户提供信用证核对方可签发;
⑥外代提单不允许预借。
5.使用我司目的港代理收运费或代放货物时,应注意:
①出我司HB/L给客户,HB/L上打真正的收货人与发货人,并可注明到付运费的金额,DELIVERY AGENT 为我司代理;
②OB/L上面SHIPPER为我司,CONSIGNEE、N。PARTY均为我司目的港的代理,其它资料与HB/L相同,将OB/L电放给我司代理;
③事先明确我司与客户及船公司的运费支付条款(预付或到付);
④制作CHARGES SETTLEMENT,列明货物相关信息及要求代理收取的费用,支付给船公司的费用,代理费及应退给我司的费用;
⑤制作放货通知书,通知代理是凭正本HB/L放货还是HB/L电放,然后与OB/L COPY件、HB/L COPY件,OB/L电放信、CHARGE SETTLEMENT 于船开后尽早一起传给代理;
⑥对代理有向我司退代理费的,应在台帐上注明,并输入电脑。
6.缮制美线提单时,应注意:
①HB/L与OB/L的缮制可参考第5项;
②OB/L上注明我司与船公司的S/C号,但HB/L上不得显示该S/C号;
③核对货名、价格、中转港,必须与合约中规定的一致。
7.将与客户核对无误后所处的正本提单并提单交接单交财务,以便财务在收妥运费后放提单给客户。具体放单、放货办法根据我司相关规定执行。
8.将提单号、提单日期填在台帐上,并将文件费、电放费、拖车费、报关费、超堆费、改船费、改单费等货物在港期间发生的费用输入电脑,核对无误后通知财务。
9.将台帐、提单、与代理的CHARGE SETTLEMENT(若有)复印交财务签收。
10.费用通知财务后不可缮自更改,特殊情况可填写费用更改单,列明更改费用项目、金额、更改原因,由操作部经理签字,再交财务部。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海运费的更改需由公司领导批准同意;
②改船费、超堆费等杂费需在通知财务前输入清楚;
③因漏输、错输费用造成公司损失的,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
11. 将台帐分船公司按月份存档。
希望能够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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