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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是干什么的
货代,从字面来看是货运代理的简称。从工作内容来看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完成货物运输的某一个环节或与此有关的环节,涉及这方面的工作都可以直接或间接的找货代来完成,以节省资本。
货代作为客户的委托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业务,在标准情况下,应当是货代以客户的名义向承运人定货代提单仓,承运人以自己的名义签发提单,提单注明以货代的委托人为托运人,由货代将提单转交委托人,作为客户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的证明。
货代作为代理人仅就承运人的选任向客户承担责任,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的灭失、损害以及迟延不承担任何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
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
国际货运代理的英文为“THE FREIGHT FORWARDER”各国对之称谓各不相同,有通关代理行、清关代理人、报关代理人、等。在我国名称也不统一,但通常称之为“货运代理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或简称为货代。尽管国际货运代理业有深远的历史渊源,但到目前为止,国际上没有公认的统一的定义,但一些权威机构的工具书以及一些标准交易条件中对其都有一定的解释。
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的解释是:按照通常的理解,货运代理代表其客户取得运输,本身并不起承运人作用。货运代理在不同国家以不同名称为人们所了解,成为关税行代表人、清关代理人、关税经营人,海运与发运代理人。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定义是: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货运代理可依这些条件,从事与运输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
美国《船务和货运代理业务词典》的解释是:货运代理是准备航运单证、安排舱位、投保并办理关税手续以取得费用的商业组织,有些航运代理人也是发货代理人,组织货物在港口与商人、制造商的营业地之间的集中、交付和运输。
美国《1984年航运法》以及《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第三节第17条A款)中对远洋货运代理人的定义是:在美国,代表托运人通过公共承运人和订舱或其他舱位安排将货物从美国发运出去的人,以及为这些缮制单证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
中国最早对货运代理给予明确定义的是外经贸部1992年7月13日颁布的《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此项行政法规所下的定义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是介于货主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是接受货主或承运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1995年6月29日国务院批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管理规定》给予了明确定义:国际货运代理是指接受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从上述定义和解释可以看到,货运代理的定义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广泛定义的形式(如中国),即货运代理人不仅以代理人身份出现,同时也以运输合同当事人身份出现,另一类是严格定义的形式(如美国),即货运代理仅作为代理人出现,美国将货运代理严格限制在代理人位置上,是与美国独树一帜的无船承运人制度相配套的。
在实践中货运代理对其所从事的业务,正在越来越高的程度上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即已经更多地充当了合同的当事人,以货代自己的名义安排属于发货人或委托人的货物运输。多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拥有自己的运输工具用来从事货代业务,包括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甚至开展物流业务,这时的货运代理人已具有承运人的性质。尤其当货运代理履行多式联运合同时,作为货运代理的标准交易条件就不在适用了。他的契约义务受他所签发的多式联运提单条款的制约,此时货运代理已成为无船承运人,也将像承运人一样作为无船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所负责运输货物的全部责任。 ;
CIFA指什么?
CIFA一般指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简称CIFA)是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全国性中介组织,于2000年9月6日在北京成立。它是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组织、国际货代物流企业、与货代物流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的社会团体,亦吸纳在中国货运、运输、物流行业有较高威望和影响的个人。
CIFA拥有会员近700家,其中理事会成员89家,各省市团体会员27家。包括各省市协会会员计6000多家。代表着整个货运代理行业。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于2000年9月6日在北京成立,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以及从事与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有关的的单位、团体、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主要职责
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我国国际货代物流行业的管理;维护国际货代物流业的经营秩序;推动会员企业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依法维护本行业利益;保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和国际货代物流业的发展;为行业培训现代货代物流人才,提升行业人员素质,增强行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以民间形式代表中国货代物流业参与国际经贸运输事务并开展国际商务往来,参加各种国际行业会议。
协会在商务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工作。
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赋予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相关职能的批复》(【2000】外经贸发展字第1184号)、《关于委托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发证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外经贸部贸促函【2002】第798号)两个文件的精神,协会负责对在京的各有关中央企业申请成立货代公司或申请扩大经营范围、增资扩股、股权变更等进行初审。
对在京的各有关中央企业申请在异地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负责在京的各有关中央企业的年审工作,并负责对全国范围内本行业的年审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调查核实;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的发证及换证工作;负责组织货代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与考试并代发上岗资格证书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CI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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