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变更)

频道:货代服务 日期: 浏览: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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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是什么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如下图所示:

注册方法以及流程:

1、登录网址:

2、选择“备案登记”后,在所属省市处选择,备案登记机关处选“锦州市外经贸局” 点击提交。

3、经营者中文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

4、经营者中文地址: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住所一致;

5、经营者英文名称:英文力求翻译准确。在输入英文名称时英文单词全部大写;

6、组织机构代码:输入时一定要将代码中的“-”去掉;

7、经营者英文地址:不用写city,province,china。

8、备案地区:选择企业所在地的行政辖区;

9、经营者类型: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类型一致;

10、企业联系电话和传真:不得填写手机号码,应该填写长途区号及固定电话(要用半角字符输入电话及传真号码);

11、注册资金折美元一栏不用填写;

12、申请企业的各项资料认真输入并仔细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登记”,然后记下登记表系统编号,便于你随后打印登记表;

13、选择“打印登记表”,通过输入登记表系统编号来确定申请企业;在打印界面中,有正面和背面要分别打印。首先点击“正面”,然后再点击“背面”。

14、在打印好的登记表背面,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法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

15、申请材料的报送。申请企业可直接向当地市外经贸局报送申请备案登记的相关材料,各种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在哪里办理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实行属地化管理,请就近到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咨询。

举例:

上海市

办理地点接收部门名称:

1、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接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综合受理大厅17、18、19、20号窗口

2、自贸区保税区片区企业接收地址:保税区基隆路9号受理大厅

3、浦东新区(不含保税区)企业接收地址: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市民中心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1)23110461、(021)23110462、(021)23110463、(021)68542222(市民中心)、(021)58697809(保税区)

深圳市商务局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127262,咨询电话:0755-8359073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45

山东省商务厅

办理地点: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 

咨询电话:0531-8901338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1、准予批准的条件:

申请者为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申请者的经营范围中有可以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的表述。

2、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前述准予批准条件的申请。

二、申请材料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由A4纸打印和复印。

2、申请表用钢笔(水笔)签字。

3、申请资料内容完整、清晰,无涂改。

4、申请资料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申请材料目录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纸质和电子)

2、财产公证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方式

(1)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址:(请使用IE浏览器访问,并设置兼容性视图,以兼容方式打开网站)。

(2)点击“备案登记”,选择备案登记机关(自贸区保税区片区企业请选择“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浦东新区企业(不含保税区片区)请选择“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其他地区企业请选择“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3)在线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写时请申请单位牢记用户名、密码(用户名不能修改,请谨慎操作。建议企业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用户名)。

(4)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点击“打印备案登记申请表”(登记表有正反两页),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第二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分支机构为负责人;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为投资人;合伙企业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加盖私章。

(5)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正副本均可)、签字盖章的《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页须合并为一个文件)。如申请单位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还需上传企业法人同意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申请材料扫描件。上传成功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申请信息。如企业无法上传扫描件可携带书面材料递交窗口办理。

(6)申请状态显示为“上报”则说明企业网上申请成功,请准备申请资料送受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与费用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接收部门名称:

1、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接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综合受理大厅17、18、19、20号窗口

2、自贸区保税区片区企业接收地址:保税区基隆路9号受理大厅

3、浦东新区(不含保税区)企业接收地址: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市民中心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1)23110461、(021)23110462、(021)23110463、(021)68542222(市民中心)、(021)58697809(保税区)

咨询途径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1)23111111(总机)转委机关纪委

投诉渠道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有什么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是表示经营者获得进出口权当资格认定,即有了这个表就有了进出口经营权,在进出口中凡涉及到进出口资质或者进出口业务相关的事情,都需要提供备案登记表备查验。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在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获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扩展资料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动失效。

对外贸易经营者已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之日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动失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商务部-商务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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