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清关流程(空运清关需要什么资料)

频道:报关服务公司 日期: 浏览: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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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空运清关流程?

1.在国外发货前,由国外代理公司将运单、航班、件数、重量、品名、实际收货人及其他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发给目的地代理公司。2.货物入境存入机场监管仓库,与货物相关的单据也随机到达。空运单号、收货人、始发站、目的站、件数、重量、货物品名、航班号等信息通过...3.核对货物件数,检查货物有无破损。4.向海关申报,同时提交进口批文、证明文件等。

机场如何清关

机场清关即机场口岸的结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装运货物进入或出口一国海关观景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

二、机场报关两中方式

1、普通空运报关:这种货物是客户通过航空公司空运到机场的,在国外发货的时候,客户直接找到航空公司负责托运,到了机场之后,需要做正常的报关流程。需要找专业的报关行去操作报关清关流程。

2、快递公司的机场报关:客户在国外通过EMS/FEDEX/UPS/DHL等快递公司运输到中国大陆的机场,需要做报关手续的。这种可以通过快递公司申请报关,但是需要客户提供详细的资料,并且客户是要拥有进出口权或者找一家有进出口权的代理公司操作。

三、机场清关需要哪些资料?

快递单,

空运单,

货物的装箱单,

invoice,

产品的牌子型号,

产地,

毛重,

净重,

成分用途等,

还需要提供换单委托书或者提货委托书

四、机场清关流程

1、货到国际货站或者机场的货运公司(包括DHL,联邦等等)货站工作人员会直接通知货主,如是代理,就直接代理前去换单清关手续。

2、货主或代理前去换空运的随货单据(如离机场比较远,也可委托你的合作报关行去换,写个人委托书)一般单句里有运单和随带的fp和装箱单。

3、把正本的fp,装箱单,还有你的贸易合同,报关委托书,及需要的进口相关许可证,还有提运单给报关行。进行电子申报,发送到审单中心。

4、电子审单能顺利通过的话,直接现场交单,出税单,交税

5、报关行去放行,去货站提货

UPS空运进口货物清关流程/要哪些报关资料

ups进口清关流程和手续:

(1)货物到达国际机场后,机场货站根据航空运单上的数据,整理并核对货物的完整性,对有破损、短缺的,机场会协助收货人向航空公司进行追查或索赔,对于分批到达的货物会进行跟踪直到货物全部抵达。

(2)机场整理完货物后,通知航空运单上所显示的收货人来领取提单。收货人拿到提单后可以安排进口报关了。

(3)准备报关资料:1、装箱单;2、发票;3、合同;4、空运提单;5、代理报关委托书。以上是报关所需要的基本资料,根据货物的不同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供相对应的资料。

(4)报关资料准备齐全后,去海关申报,海关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货物进行审价,海关对申报价格审核通过后,出税单,安排缴纳税金。

(5)海关对进口的货物进行查验审核,查验审核通过后给予放行。

(6)收货人将已通过海关的单证交给机场货站处理,并领取货物。

空运报关流程是什么?

空运货物进口报关报检详细流程介绍

A.进口报关:

确定进口的航班,等飞机落地以后(有些机场可以提前申报)。开始进行进口的操作。

一、首先是要提供到货通知书、副本提单、介绍信换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箱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法检的货物需要首先报检,获得《通关单》后,方可录入报关单。

3.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在包装箱上有PICC的标识,且海关放行后要做木质包装检验。

4.税则上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濒危证、检验检疫证)。

5.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15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木质包装要做包装检,检验结束后,即可派送。

另: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B.进口报检:

货物分为法检和非法检货物。

所需文件:一般货物报检所需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提单,报检委托书。

特殊货物需要相关特殊文件:如卫生证,3C证明,备案书等。

报检流程:

1.准备报检所需单证:一般货物报检所需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提单,报检委托书。

2.预录入报检信息

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录入报检系统。

3.申报

报检员对入境报检单据检查无误后,到报检前台递单申报。

4.缴费

缴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费。

5.放行

检疫放行的货物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需要调离到使用地检疫的出入境电子报检受理凭条。

6.验货

需要调离检的货物收货人在收货后不能自行拆开货物,需要与受理凭条上所调离的检疫局约检,由调离后的检疫局施检。

木质包装产品,一般要求在场站实施木质包装检疫。无IPPC标识的,需要进行熏蒸处理或对包装销毁。

进口货物在海关放行之后,应尽快办理商检验货等手续,商检未办理验货放行前,是不得擅自使用及销售。

空运货物出口报关报检详细流程介绍

一、发货人

1、提供货物资料:品名,件数,重量,箱规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出货时间,发货人名称、电话、地址。

2、应具备的报关资料:

A、清单、合同、发票、手册、核销单、机电卡等。

B、填写报关委托书并盖章及盖章空白信纸1份以备报关过程中备份需要,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C、确认是否具有进出口权以及产品是否需要配额。

D、根据贸易方式将上述文件或其他必备文件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3、寻找货运代理:发货人可自由选择货运代理,但应从运价、服务、以及货代实力和售后服务等方面选择适合的代理公司。

4、 询价:向所选择的货运代理公司进行运价协商,航空运输价格等级分为:

M N +45 +100 +300 +500 +1000

各航空公司因所具有的服务不同,给货运代理公司的运价也不同,一般来说重量级别越大价格就越优惠。也可申请更优惠的运价。

二:货运代理公司

1、委托书:发货人与货运代理确定运输价格以及服务条件后,货运代理将给发货人一份空白“货物托运委托书”,发货人将如实填写此份托运书,并传真或交回货运代理。

2、商检: 货运代理将检查委托书内容是否齐全(不全或不规范的要补充),了解货物是否要做商检,并对需要做商检的货物进行协助办理。

3、订舱: 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委托书”,向航空公司订舱(也可由发货人指定航空公司),同时向客户确认航班以及相关信息。

4、接货:

A、发货人自送货:货运代理应传真货物进仓图给发货人,注明联系人、电话、送货地址、时间等。以便货物及时准确入仓。

B、货运代理接货物:发货人需向货运代理提供具体接货地址、联系人、电话、时间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货物及时入仓。

5、运输费用结算: 双方在未接货物时应该确定:

预付:本地付费用;到付:目的港客人付费用;

6、小贴士:

A、运输方式:有直达、空空转运、海空联运。

B、运费组成:空运费(以货代和发货人协商运价为准)、报关费(250元/票,不满一吨的货物,还要另外收取50元/票制单费以及150元/票报关费用),燃油附加费以及战争险(以航空公司收费为准,一般情况下分别为1.0元/kg),货站地面处理费(0.3元/kg),以及可能因货物不同而产生的其他杂费。

三:机场/航空公司货站:

1、理货: 当货物送至相关的货站后,货运代理会根据航空公司的运单号码,制作主标签和分标签,贴在货物上,以便于起运港及目的港的货主、货代、货站、海关、航空公司、商检、及收货人识别。

2、过磅: 将贴好标签的货物交由货站过安全检查,过磅,以及丈量货物尺寸计算体积重量,之后货站将整单货物的实际重量以及体积重量写入“可收运书”,加盖“安检章”“可收运章”以及签名确认。

3、打单: 货运代理根据货站的“可收运书”将全部货物数据,打入航空公司的运单上。

4、特殊处理:可能因货物的重要性、危险性、以及装运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货站将要求承运的航空公司代表进行审核,并签字说明,才可入仓。

四、商检:

1、单证: 发货人必须出具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由报关行或货代提供)。

2、向商检预约查验时间。

3、检验:商检局将抽取货物样品或现场评定,做出审核结论。

4、放行:检验合格之后,商检局将在“报检委托书”上做出认证。

5、小贴士:商检根据各类货物的“商品编码”监管条件进行相应的操作。

6、商检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

五、报关行:

1、接单、送单: 客户可自行选择报关行,也可委托货运代理公司进行报关,但不论如何,都需要将发货人所准备好的所有报关资料,连同货站的“可收运书”,航空公司的正本运单及时交给报关行,以便于及时报关,方便货物及早通关以及运输。

2、预录入:报关行将根据以上文件,整理并完善所有报关文件,将数据录入海关系统,进行预先审核。

3、申报:预录通过后,可进行正式申报程序,将所有单证交由海关审核。

4、送单时间:根据航班时间:需在中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需要在上午10:0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需在下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在下午15:0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否则将加重报关行报关速度的负担,也可能导致货物不能进入预计航班,或因情况紧急而造成货站收取超时费用(0.5/kg)。

5、报关行工作时间:8:30--17:30,但可根据客户需要随时上班。

空运货物要提前一天中午送到仓库,而且货物到仓库以后才能报关。

六、海关

1、审单:海关将根据报关资料审核货物以及单证。

2、查验:抽查或者由货运代理自查(后果自负)。

3、征税:海关根据货物的类别,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收取税收,并填写核销单(以便货物出口后,货主退税用)。

4、放行:以上手续完备后,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放行,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交给相关的报关行。

注:空运货物的通关时间:一般情况下为半个工作日。

空运报关流程

空运进口流程

一:流亭机场货站:

1:理货

货物到达后,货站将根据航空运单上的数据,整理并核对货物的完整性,对有破损、短缺的,将协助收货人向航空公司进行追查或索赔,对于分批到达的货物将跟踪直到货物全部收集完毕。

2:通知

货站将通知航空运单上所显示的收货人领取提单报关(收货人可委托报关行进行清关)

3:查验

A:海关将对进口货物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货物给予放行。

B:需要做商检的货物需向商检局申报,查验合格后商检局将出具证明文件,由报关行或者货主/货代交入海关,再进行进口报关海关程序。

C:放行的货物将按国家法律征收相关的海关关税。

4:取货

收货人将已通过海关的单证交给货站处理,并领取货物。

5:结算

收货人将根据收费标准交付报关费用。根据货物的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通关时间,货站一般情况下在收到货物十五天内免费保管,超过此期限将产生置滞费。

进口正常货物的通关时间为两个工作日。

二:空运进口货收费标准:

预录入费: 32元/票

报 关 费: 150元/票

地面服务费: 10元/件

装 卸 费: 4元/件

卫 检 费: 5元/件

仓 储 费: 0.30元/天/公斤(三天只内免费)

动植 检 费: 木箱60元/件 纸箱5元/件

出入库费: 0.40元/公斤

叉 车 费: 80元/票(100公斤以下)

160元/票(100公斤以上)

验 货 费: 300元/票

空运出口流程

空运出口操作 流程

空运出口

1.接受发货人的委托,预定舱位。从发货人取得必要的出口单据;安排运输工具取货或由发货人送货到指定地点,与 单证 认真核对。

2.申报 海关

(1) 报关单 据一般为:商业发票,装箱单,商检证,出口货物 报关单 ,有的商品则需要动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证,出口外汇核销单,外销合同等。

(2)在 海关 验收完货物,在 报关单 上盖验收章后,缮制航空运单。

(3)将收货人提供的货物随行单据订在运单后面;如果是集中托运的货物,要制作集中托运清单,并将清单,所有分运单及随行单据装入一个信袋,订在运单后面。

(4)将制作好的运单标签贴在每一件货物上。如果是集中托运的货物,还必须有分运单标签。

(5)持缮制完的航空运单到 海关 报关放行。

(6)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运单与货物一齐交与航空公司,航空公司验收单货无误,在交接单上签字。

(7)集中托运的货物。需要电传通知国外代理内容:航班号,运单号,品名,件数,毛重,收货人等。

3.口岸外运公司与内地公司出口运输工作的衔接:

(1)内地公司提前将要发运货物的品名,件数,毛重及时间要求通知口岸公司,并制作分运单,与其他单据一起寄出或与货同行交给口岸公司。

(2)内地公司将货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运至口岸。

(3)口岸公司设专人承接内地公司运交的货物。

(4)口岸公司负责向航空公司订舱;通知内地公司航班号,运单号或总运单号,内地公司将航班号,运单号打在分运单上。将分运单交于发货人办理结汇。

提单正面填写主要注意事项:(注:此段接在“提单的种类”后!!!)

(1)托运人(SHIPPER),一般为 信用证 中的受益人。如果开证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要求做第三者提单(THIRDPARTYB/L),也可照办。

(2)收货人(CONSIGNEE),如要求记名提单,则可填上具体的收货公司或收货人名称;如属指示提单,则填为“指示”(ORDER)或“凭指示”(TOORDER);如需在提单上列明指示人,则可根据不同要求,作成“凭托运人指示”(TOORDEROFSHIPPER),“凭收货人指示”(TOORDEROFCONSIGNEE)或“凭银行指示”(TOORDEROFXXBANK)。

(3)被通知人(NOTIFYPARTY),这是船公司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送到货通知的收件人,有时即为进口人。在 信用证 项下的提单,如 信用证 上对提单被通知人有权具体规定时,则必须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填写。如果是记名提单或收货人指示提单,且收货人又有详细地址的,则此栏可以不填。如果是空白指示提单或托运人指示提单则此栏必须填列被通知人名称及详细地址,否则船方就无法与收货人联系,收货人也不能及时报关提货,甚至会因超过海关规定申报时间被没收。

(4)提单号码(B/LNO),一般列在提单右上角,以便于工作联系和查核。发货人向收货人发送装船通知(SHIPMENTADVICE)时,也要列明船名和提单号码。

(5)船名(NAMEOFVESSEL),应填列货物所装的船名及航次。

(6)装货港(PORTOFLOADING),应填列实际装船 港口 的具体名称。

(7)卸货港(PORTOFDISCHARGE),填列货物实际卸下的 港口 名称。如属转船,第一程提单上的卸货港填转船港,收货人填二程船公司;第二程提单装货港填上述转船港,卸货港填最后目的港如由第一程船公司出联运提单(THROUGHB/L),则卸货港即可填最后目的港,提单上列明第一和第二程船名。如经某港转运,要显示“VIAXX”字样。在运用集装箱运输方式时,目前使用“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TRANSPORTB/L),提单上除列明装货港,卸货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PLACEOFRECEIPT),“交货地”(PLACEOFDELIVERY)以及“第一程运输工具”(PRE-CARRIAGEBY),“ 海运 船名和航次”(OCEANVESSEL,VOYNO)。填写卸货港,还要注意同名 港口 问题,如属选择港提单,就要在这栏中注明。

(8)货名(DISCRIPTIONOFGOODS),在信用证项下货名必须与信用证上规定的一致。

(9)件数和包装种类(NUMBERANDKINDOFPACKAGES),要按箱子实际包装情况填列。

(10)唛头(SHIPPINGMARKS),信用证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填列,否则可按发票上的唛头填列。

(11)毛重,尺码(GROSSWEIGHT,MEASUREMENT),除信用证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以公斤为单位列出货物的毛重,以立方米列出货物体积。

(12)运费和费用(FREIGHTANDCHARGES),一般为预付(FREIGHTPREPAID)或到付(FREIGHTCOLLECT)。如 CIF 或 CFR 出口,一般均填上运费预付字样,千万不可漏列,否则收货人会因运费问题提不到货,虽可查清情况,但拖延提货时间,也将造成损失。如系 FOB 出口,则运费可制作“运费到付”字样,除非收货人委托发货人垫付运费。

(13)提单的签发,日期和份数: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一般表示方法有:CARRIER,CAPTAIN,或“ASAGENTFORTHECARRIER:XXX”等。提单份数一般按信用证要求出具,如“FULLSETOF”一般理解成三份正本若干份副本。等其中一份正本完成提货任务后,其余各份失效。提单还是结汇的必需单据,特别是在跟单信用证结汇时,银行要求所提供的 单证 必须一致,因此提单上所签的日期必须与信用证或合同上所要求的最后装船期一致或先于装期。如果卖方估计货物无法在信用证装期前装上船,应尽早通知买方,要求修改信用证,而不应利用“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等欺诈行为取得货款。

提单的背面条款及其依据:在全式(LONGTERM)正本提单的背面,列有许多条款,其中主要有:

(1)定义条款(DEFINITIONCLAUSE)--主要对“承运人”,“托运人”等关系人加以限定。

(2)管辖权条款(JURISDICTIONCLAUSE)--指出当提单发生争执时,按照法律,某法院有审理和解决案件的权利。

(3)责任期限条款(DURATIONOFLIABILLITY)--一般 海运 提单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限从货物装上船舶起至卸离船舶为止。集装箱提单则从承运人接受货物至交付指定收货人为止。

(4)包装和标志(PACKAGESANDMARKS)--要求托运人对货物提供妥善包装和正确清晰的标志。如因标志不清或包装不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货方负责。

(5)运费和其他费用(FREIGHTANDOTHERCHARGES)--运费规定为预付的,应在装船时一并支付,到付的应在交货时一并支付。当船舶和货物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失时,运费仍应照付,否则,承运人可对货物及 单证 行使留置权。

(6)自由转船条款(TRANSHIPMENTCLAUSE)--承运人虽签发了直达提单,但由于客观需要仍可自由转船,并不须经托运人的同意。转船费由承运人负担,但风险由托运人承担,而承运人的责任也仅限于其本身经营的船舶所完成的那段运输。

(7)错误申报(INACCURACYINPARTICULARSFURNISHEDBYSHIPPER)--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和目的港查核托运任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与内容,如发现与实际不符,承运人可收取运费罚款。

(8)承运人责任限额(LIMITOFLIABILITY)--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或损坏所造成的损失所负的赔偿限额,即每一件或每计算单位货物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若干金额。

(9)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G.A.)--规定若发生共同海损,按照什么规则理算。国际上一般采用1974年越克-安特卫普规则理算。在我国,一些提单常规定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规则理算。

(10)美国条款(AMERICANCLAUSE)--规定来往美国港口的货物运输只能适用美国1936年海上货运法(CARRIAGEOFGOODBYSEAACT。1936)运费按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登记的费率本执行,如提单条款与上述法则有抵触时,则以美国法为准。此条款也称"地区条款"(LOCALCLAUSE)。

(11)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ONDECKCARGO,LIVEANIMALSANDPLANTS)--对这三种货物的接受,搬运,运输,保管和卸货规定,由托运人和托运人承担风险,承运人对其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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