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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车承运平台的税收政策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申请无船承运人NVOCC的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 1、连续经营3年以上; 2、注册资本50万以上; 3、连续3年年均纳税收入达400万元或年均票额达4000万以上。
无车承运人平台是什么意思?
“无车承运人”是指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无车承运人平台”即为此类运输方提供的平台。
无车承运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
通常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
该类市场经营主体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搭建物流信息平台,集约整合和科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物流资源,优化了物流市场格局,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批发”物流而产生的差价。
扩展资料:
随着“互联网+物流平台”的高效运用,无需购买运输车辆、轻资产运营、具备高效整合社会物流资源的“无车承运人”经营主体有望成为中国物流业发展的新趋势。
“无车承运人”不仅有效提升了社会物流综合效益、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还将推动中国物流业朝着“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方向发展,是物流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无车承运人”作为平台商,能与运输商共生,既能作为服务商提高服务议价能力,同时也能给货主、客户提供更多集约化服务。
作为推进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交通运输部已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上海、深圳等地已启动“无车承运人”申报审批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车承运人
网络货运平台与无车承运人平台有什么不同
2019年无车承运人正式更名为网络货运,那么除了名称的改变,无车承运人与网络货运平台分别是什么意思,又有什么区别呢?
“无车承运人”是由美国truck broker(货车经纪人)这一词汇演变而来,是无船承运人在陆地的延伸,也是网络货运平台的前身。“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
“网络货运”是在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的基础上发展来的,网络货运即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指网络货运经营者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是全程运输风险的第一责任人。网络货运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无车承运人和网络货运的区别:
在申报时间上,无车承运人和网络货运是有区别的。无车承运人申报时间是有限制的,根据各个地区的政策发布时间为准,每个地区申报时间不统一,大概在一个月左右,如果答辩失败,只能等待下次申报开放时间。网络货运在申报时间上没有限制,每月都可申请,根据每个地区的规定,每月提交申报方案即可。
在资料的准备上,无车承运人和网络货运也是有区别的。网络货运资质申报新增了以下两条企业资质:
1.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
2.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建议取得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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