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维修货物报关流程(维修件进口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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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物品进口报关需要什么资料

行业15年实操经验回复

进境维修或修理物品报关需要提供的资料:

监管方式代码:1300(修理物品)

1.退运协议;

2.退运申请报告;

3.证明退运原因的相关证明文件;

4.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5.原出口报关单,合同,发票,装箱单;

6.进口的发票,箱单及提运单,代理报关授权委托;

7.复出口的发票,箱单及订舱号,柜号,封条号;

8.企业的营业执照,报关代码,商检代码;

9.货物相关彩色清晰照片。

10.进境维修申请报告(企业资质,海关信用等级,经营范围,产量,返修率,注明原出口货物及返修货物基本情况,维修原因,维修存放地点,维修方式,维修步骤及预算,维修过程有无拆下件,如有拆下件必须与货物一同复运出境,明确复运出境的具体日期,如涉及延期需提前30天向海关提出申请的具体日期);

11.到港前做中检报告(有些为到港后在码头看货后再出中检报告)

附修理物品报关单参考件:

进境修理物品报关单

进口货物报关流程

一、正面回答

进口报关操作流程:

1、首先将客户提供的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到船公司交换单费、码头费等,换取进口提货单;

2、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包括装箱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3、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

二、分析

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收滞纳金。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代理公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准备进口报关如果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熏蒸证书及盖IPPC章已做消毒杀虫的处理,不同的产品所需要的特殊单证准备集全,有减免税关税的国家请提供相关国家优惠产地证。

三、进口报关后货物的查验怎么做

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口是否合法。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进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海关进口报关手续有哪些步骤?

大概流程:

收货人预备进口单据→换单→报检→报关→办理设备交接单→提箱→提货

具体操作:

一、进口单据:

1:收货人向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货代查清此货物由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船代操作、在哪里可以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2:进口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一般贸易)。

3:货代提前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换单:

1:货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确认该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必须确认二程船名。

2: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果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注:“背书正本提单”两种形式:

(1),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订舱人”,则由发货人背书;

(2),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三、报检:

检验检疫局根据“商品编码”中的监管条件,确认此票货是否要做商检。

四、报关(清关)

1:收货人如果有自己的报关行,可自行清关,也可以委托货代的报关行或其他有实力的报关行清关

2:报关资料包括:带背书正本提单/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小提单

3:海关:

(1) 通关时间:一个工作日以内

(2) 特殊货物:二到三个工作日

(3) 查验:a,技术查验:依据单据以及具体货物决定是否查验;b:随机查验:海关放行科放行后,电脑自行抽查。

五、办理设备交接单

1:货代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电放放货的传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办理设备交接单。

2: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回箱人、运箱人与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换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有管箱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它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换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

注:拼箱货(CFS条款交货),凭船代业务部进口科的通知单到箱管部交纳进口单证费,然后可凭“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直接提取货物,无须办理设备交接单。

六、提箱:

1:货代凭小提单和拖车公司的“提箱申请书”到箱管部办理进口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卸箱费、进口单证费等费用的押款手续。

2:若押款人不是提单上所注明的收货人,押款人必须出具同意为收货人押款并支付相应费用的保证函(保函)。

3:押款完毕经船代箱管部授权后到进口放箱岗办理提箱手续,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并核对其内容是否正确。

4:收货人拆空进口货物后,将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点。

5:空箱返回指定堆场后,收货人要及时凭押款凭证,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费用的结算手续。

七、提货:

1:货代或收货人凭小提单,联系拖车去船代指定的码头、场站提取货物。

2:押款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款结算手续。

注:拼箱货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签取散货分提单(分单),提货时用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提取货物。

八、费用及其他:

换单费:300/票

报检: 200/票

报关费: 200/票

海关、商检工作时间:09:00—12:00 14:00—18:00

报关行: 09:00—12:00 14:00—18:00

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通关程序:

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

转关运输是指海关为加速口岸进出口货物的疏运,方便收、发货人办理海关手续,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允许海关监管货物由关境内一设关地点转运到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出口海关手续的行为。

转关运输货物的通关程序如下:

1.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

(1)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申报转关运输。

(2) 申报货物转关运输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并交数据录入中心录入海关计算机报关自动化系统,打印成正式的申报单一式三份。

(3)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并递交申报单、指运地海关签发的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随附有关批准证件和货运、商业单证(如货物的提单或运单、发票、装箱单等)。

(4)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人申请办理属于申领进口许可证的转关运输货物,应事先向指运地海关交验进口许可证,经审核后由指运地海关核发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并封交申请人带交进境地海关。

(5) 进境地海关在接受进口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人申报递交的有关单证后,要进行核对,核准后,要将上述有关单证制作关封,交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6)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要按海关指定的路线负责将进口货物在规定的时限内运到指运地海关,向指运地海关交验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并应在货物运至指运地海关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7) 指运地海关在办理了转关运输货物的进口手续后,按规定向进境地海关退寄回执,以示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工作的完结。

(8) 来往港澳进境车辆装载的转关运输货物,由车辆驾驶人员向进境地海关交验载货清单一式三份,并随附有关货运、商业单证,进境地海关审核后制作关封交申请人带交出境地海关,由出境地海关负责办理该车辆及所载货物的监管手续。

(9) 保税仓库之间的货物转关手续,除应按办理正常的货物进出保税仓库的手续外,亦按上述(1 )、( 7)的程序办理手续。但在填报申报单时,在“指运地”一栏应填写货物将要存入的保税仓库名称。

我司想做海外客户的维修服务,在进口时怎么报关

这个操作模式就叫做:进境修理货物

是指进境进行维护修理后复运出境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设备,其他物品。。。

包括:出口货物进境修理和其他货物进境修理

贸易方式:修理物品 代码:1300

我来跟同学们说说具体的注意事项:

1)进境维修货物免予交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增值税,消费税),但要向海关提供担保(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也可以申请按照保税货物办理进口手续(免表),放行后继续接受海关的监管

2)对于涉及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商品,可以免予交验许可证件

3)报关时应提供维修合同;如果是自己出口的产品在保修期内的,提供带有保修条款的原出口合同

4)境内维修的期限为6个月,从进口之日起计算,次日为第一天;对于维修周期较长的,可以申请延长维修期限6个月

5)修理完毕后,凭原进口报关单办理出口核销手续,退还保证金(或撤销银行担保)

6)到期后仍未复运出境的,按照一般贸易进口手续申报纳税

7)修理费用必须在维修合同中明确注明,凭以收取核销外汇

8)维修过程中的使用的国产零部件,凭采购增值税发票以及出口报关单申请出口退税;进口零部件可以申请免税;更换下来的坏零部件必须一同复运出境!

进出口货物报关的流程

进出口货物报关的流程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那么进出口货物报关的具体流程有哪些呢?

(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

进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报关单填报项目要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不能用铅笔;报关单内各栏目,凡海关规定有统计代号的,以及税则号列及税率一项,由报关员用红笔填写;每份报关单限填报四项货物;如发现情况有无或其他情况需变更填报内容的,应主动、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填写一式两份,填单要求与进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如因填报有误或需变更填报内容而未主动、及时更改的,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报关单位应在三天内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

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以填好的报关单的同时,交验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诸种单证是否一致,并由海关审核后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等。需要说明的是如海关认为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制度,是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我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也采用这一制度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行全面管理。必须向海关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并不固定,而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随时调整公布。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报关时都必须交验由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并经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始能放行。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所属的进出口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个部位所属的工贸公司、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出口商品,视为以取得许可,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只凭报关单即可向海关申报;只有在经营进出口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时才需要交验许可证。

商检证书

海关指示报关单位出具商检证书,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报关时,对进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或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

除上述单证外,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诸如食品卫生检验,药品检验,动植物检疫,文物出口签定,金银及其制品的管理,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管理,进出口射击运动、狩猎用枪弹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进出口音像制品的管理等均属此列。

(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

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

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流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单》,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

(三)进出口货物的放行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再详细点说如下:

进口报关的基本程序:接受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结关放行。

1.用换来的提货单(1、3)联并附上报关单据前去报关。报关单据:提货单(1、3)联海关放行后,在白联上加盖放行章,发还给进口方作为提货的凭证。正本箱单、正本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一式两份、正本报关委托协议书、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注意事项:

(1)接到客户全套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认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如需做各种检验,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报验。报验所需单据: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两份。

(2)换单时应催促船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

(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时,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机力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与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

2.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

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拿进口商检申请单(带公章)和两份报关单办理登记手续,并在报关单上盖商检登记在案章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在最终目的地办理。如需动植检,也要在报关前拿箱单发票合同报关单去代报验机构申请报验,在报关单上盖放行以便通关,验货手续可在通关后堆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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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报关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进出口报关具体操作流程:\x0d\x0a进口:\x0d\x0a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x0d\x0a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x0d\x0a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x0d\x0a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x0d\x0a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x0d\x0a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x0d\x0a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x0d\x0a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x0d\x0a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x0d\x0a※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x0d\x0a出口:\x0d\x0a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x0d\x0a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x0d\x0a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x0d\x0a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x0d\x0a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x0d\x0a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x0d\x0a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x0d\x0a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x0d\x0a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x0d\x0a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x0d\x0a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x0d\x0a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x0d\x0a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x0d\x0a七、出口通关结束。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x0d\x0a进出口报关注意事项:\x0d\x0a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卖方负责出口货物报关,买方负责进口货物报关。即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国家的海关打交道。下面是关于我国的基本报关综述。\x0d\x0a一.报关单位\x0d\x0a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x0d\x0a要履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必须先经海关批准成为报关单位。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办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登记,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由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指派专人即报关员办理。报关员必须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由海关颁发的《报关员证》才可以从事报关工作。\x0d\x0a(一)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x0d\x0a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其经海关认可的经常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单位。\x0d\x0a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1.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5.有关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内容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x0d\x0a(二)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x0d\x0a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资信证明文件,如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或银行存款、保证进出口货物税款能够及时缴纳的证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机构投保并向海关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者通过公证机关以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保证缴纳的资信证明文件。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取得报关单位的资格后,即可由专职或兼职报关员办理货物进出关境的手续。\x0d\x0a报关单位的资格随同原申请成为报关单位的企业的撤销而自动终止。如更改注册登记内容时,需重新向海关申请。\x0d\x0a二.报关期限\x0d\x0a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x0d\x0a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x0d\x0a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x0d\x0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x0d\x0a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0.5‰\x0d\x0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x0d\x0a三、报关程序\x0d\x0a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x0d\x0a(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x0d\x0a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x0d\x0a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x0d\x0a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x0d\x0a(三)进出口货物的放行\x0d\x0a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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