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药品需要哪些资质(进口药品需要哪些资质呢)

频道:报关服务公司 日期: 浏览:101

本文目录一览:

进口药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监督管理,保证进口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进口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其辖区内的进口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 进口药品必须经口岸药品检验所法定检验。卫生部授权的口岸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口岸药检所)代表国家对进口药品实施法定检验。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对口岸药检所进行技术指导和有争议的检验结果的裁决。第四条 进口药品必须是国内医疗需要的安全有效的品种。第二章 进口药品的注册第五条 国家对进口药品实行注册制度。凡进口的药品,必须具有卫生部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注册证》对该证载明的品名和生产国家、厂商有效。

医疗特需或国内生产不能满足医疗需要,但又尚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的品种,进口单位需报经卫生部审查批准,发给《一次性进口药品批件》。《一次性进口药品批件》只对该批件载明的品名、生产厂商、数量、期限和口岸药检所有效。第六条 申请《进口药品注册证》的国外生产厂商或经营代理商须提出申请,并填写“进口药品注册证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要求的资料,报送卫生部药政局。特殊需要一次性进口的,由国内进口单位提出申请,连同要求的资料报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初审后,转报卫生部药政局批准。第七条 申请《进口药品注册证》需报送以下资料:

1.药品生产国卫生当局签发的批准该药品生产、销售、出口及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证明文件,且附中文译本;

2.专利品证明文件;

3.药品说明书及中文译本;

4.技术资料;

(1)药品处方,包括活性成份、辅料的名称(包括非专利名、商品名和化学名)和用量等;

(2)药品生产方法;

(3)药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并附中文译本;

(4)药品的药理、毒理实验摘要及文献资料;

(5)药品的临床资料,包括适应症、剂量、给药途径、与其它药物的配伍作用、毒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

(6)药品的稳定性实验资料。

5.药品实样;

6.包装材料和包装样本。第八条 申请《进口药品注册证》所附质量标准若为药典或生物制品规程未收载的企业标准,生产厂商应提供三批样品,送卫生部药政局指定的口岸药检所进行药品及其质量标准的复核,符合要求,方可进行审查。第九条 首次进口的药品需在中国境内进行临床试验或验证。第十条 《进口药品注册证》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到期时,国外生产厂商或经营代理商可申请换证,但必须在注册证失效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构提出,并附生产国批准该药品生产和销售的文本、说明书和质量标准等资料,经审核同意方可换证。

进口药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适应症、说明书等资料若有修改的,生产厂商应及时向卫生部药政局补报有关资料,以备审核。第三章 进口药品的合同和质量标准第十一条 进口药品的外贸单位,必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按本《办法》对外签订合同。进口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合同副本和《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或《一次性进口药品批件》报送到货口岸药检所。第十二条 进口药品合同中必须载明质量标准,进口药品的质量标准应为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卫生部药品标准或国际上通用的药典。上述药典或标准未收载的应采用卫生部核发《进口药品注册证》时核准的质量标准。进口单位应在到货以前及时将该标准报送到货口岸药检所。第十三条 凡进口药品检验需要的特殊试剂、标准品或对照品,均应在合同中订明由卖方提供。第四章 进口药品的检验第十四条 药品到达口岸后,进口单位或代理接运单位应及时向口岸药检所报验,填写“进口药品报验单”,并附发票、装箱单、运单及生产厂家出具的品质证书等,海关凭口岸药检所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已接受报验的印章放行。入仓暂存待验。第十五条 报验单位应在海关放行后7日内与口岸药检所约定抽样日期,共同到存货现场抽样。抽样分别按《进口药品抽样规定》、《进口药材抽样规定》办理。报验单位在未收到口岸药检所检验合格的报告书前,不得调拨、销售和使用。

首批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1.生产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GMP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

2.产品资质:生产批件(或再注册批件)、药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盒及包装备案、质检报告、商标注册证等。

3.办理首营资料时,每个单位都有大体相同的要求,请按要求准备。

进口药品需要和GSP认证么?

进口药品的企业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而申请进口药品通关单:目前仍需要通过GSP认证,但对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后取消,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初审 GMP、GSP认证拟取消。

进口药品需要什么手续

进口药品报关所需资料一、 进口药报关 流程1.进口商检。进口单位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进口药品通关单》。2.进口单位持《进口药品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凭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药品的报关验放手续。药品二、进口备案报验单位应当填写《进口药品报验单》,需要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医疗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产地证、装箱单、购货合同、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样式的全部复印件并加盖印章1. 填写《进口药品报价单》;2. 审查上述。审查合格后,口岸药监局向口岸药检所发出《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同时向海关发出《进口药品抽样通知书》;3. 抽样检查合格后在通关单上注明抽样检查;经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转口的进口药品,需要同时提交从原产地到各转口地的全部购货合同、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等备注:《进口药品注册证》是进口单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广告

0 留言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进出口物流运输服务商:13511010221点击复制并跳转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