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邮件到上海国际邮件互换局须办理海关手续什么意思呀?
回复仅供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你的细节描述,你那个货物已经被海关确认要求单独清关缴税了。而且根据他的短信提示你有两种方式参考选择。
你如果继续等待货物正常在邮局超过八天之后会缴纳多余的仓储费用,还是要及时的准备清关缴税比较好一些。
如果你实在找不到清关行,那就本人按照短信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去邮局指定当地的窗口办理。关税的话如果是按照个人申报的话,大概是20%左右,具体以当地的缴税窗口要求为准。
赶紧去办理吧,你这么等着是肯定不能收到货物的。还有,如果货物按照一般贸易需要商检的话,那可能处理不了,只能按照退运来处理了。
我的快递EMS被扣在海关了,怎么征税放行啊?
国外邮寄来的包裹被海关征税,一般有两种方式通知和处理。
一、你直接去海关驻EMS办事处了解,根据海关的要求,提供收件人身份证填写相关资料,海关会根据你的货物情况出具缴款通知书直接缴纳之后,在委托邮政替您办理清关手续就好了。
二、邮政局会电话通知你货物超标需要交关税,你也可以直接委托邮政局替你办理交税,等清关完毕通知你去取包裹的时候你把这个税款直接付邮政局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私人物品进口报关是海关规定的获准进境定居的旅客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运进境安家物品,提供书面申请,定居证明,和其他相关对应手续。本着自用合理数量有限原则完成清关,准予免税进境。客人完成提货的报关方式。
私人物品进口报关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如下:
(1)对于需要进口家具的中国人:需出示在外国工作数年的证明和情况说明。
(2)对于需要进口家具的外国人:需出示在中国工作12个月的居留许可(上海市是10个月)。
(3)办理家具进口的关封需要到工作证的地方办理。
(4)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人物品进口报关须知
邮件超出规定限值,如何办理通关手续?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海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您可以选择委托代理报关企业以货物方式报关或联系承运方办理退运。
附: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0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