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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员证书考试的具体时间及考试费用是多少?
2009年9月20考试 考试费用160元
2009年度全国国际货运代理岗位专业证书培训与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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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9
各培训考试主办单位:
根据商务部(原外经贸部)《关于国际货运代理人员资格培训的通知》([2000]外经贸发展运函字第2170号)、《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培训及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外经贸发展运函[2001]697号)文件的精神,2009年度全国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工作将在全国展开,考试定于9月20日(周日)举行。现将有关培训考试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有一定的国际货运代理实践经验,或曾接受过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培训并有志于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人员。
二、组织培训
对参加培训的考生,各培训考试点要按考试大纲的要求,系统地对应考人员进行培训和考前辅导,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各培训点也可结合考生自身条件和业务水平采取灵活方式进行。
三、考试方式
统一命题、闭卷考试。试卷第一部分为客观性试题,考生答题时必须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按涂卡要求填涂在答题卡上,第二部分为主观性试题,考生按试卷要求直接在试卷纸上作答。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收费标准
(一)2009年4月15日至7月5日17:00时考生通过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网()或货代考试中心网站(),进入培训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时请仔细阅读网上的《考生注意事项》)。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能参加考试。
4月15日-7月10日17:00时期间内,各地考生前往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指定的培训考试报名点办理报考资格确认、交费手续(各报名点工作时间见各地招生简章),逾期未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确认报考资格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从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下载的《国际货运代理岗位专业证书考试报名表》,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主证和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照片不予退还),并于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主证。非补考考生须同时报考双科。(考区生成准考副证时间:7月13日-7月24日17:00时)
(三)考生报考资格被确认时,应交纳考试费,单科80元,两科共16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7月27日-9月19日考生登陆货代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主证、副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货代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
五、培训考试科目
(一)培训考试教材依据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组织编写的由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国际货代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试专用教材”,即:2007年4月出版的《国际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2009年1月出版《国际货运代理英语》和2009年3月出版的《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岗位专业证书考试大纲》。
(二)考试科目和及格分数
考试分两科,即:
1、国际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包括:国际货运代理概论、国际贸易实务、报检与报关、班轮货物运输、租船货运实务、航空货物运输、陆路货物运输、货物多式联运、仓储与物流管理、危险货物运输、货运代理市场营销、货运纠纷处理与案例)。
2、国际货运代理专业英语(含英文单证)
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两科均及格者方可获得合格证书。单科及格者成绩可保留至下年度有效(只允许补考一次)。
(三)考试时间
9月20日(星期日),具体安排:
国际货运代理理论与实务: 9:00--11:35
国际货运代理专业英语(含英文单证):14:00--16:05
单科补考时间同时进行。
六、培训考试报名点负责通知考生领取合格证书。
七、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接受咨询监督的联系方式:
电话:010-58603770/58603772,
电子邮箱:xiarh@cifa.org.cn;wangxy@cifa.org.cn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2009年3月15日
吉林教育考试院在哪 我是吉林的
吉林教育考试院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388号。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是由原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吉林省普通中学考试办公室三个处级事业单位整合组建。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及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研究制定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及实施办法,汇编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并协调组织实施。
2、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学历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部门承担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
3、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依规对考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4、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按国家要求研究制定标准化考点建设标准、流程和评估方案,开展教育考试和招生政策研究。
IATA, FIATA是什么
ITAT和FIATA是国际货运代理中很基本的一个英文名词,一般每年的国际货运代理师考试中都会用到这个名词,我也是去年通过了考试。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 IATA) 是一个由世界各国航空公司所组成的大型国际组织,其前身是1919年在海牙成立并在二战时解体的国际航空业务协会。1944年12月,出席芝加哥国际民航会议的一些政府代表和顾问以及空运企业的代表聚会,商定成立一个委员会为新的组织起草章程。1945年4月16日在哈瓦那会议上修改并通过了草案章程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成立。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执行机构设在日内瓦。
协会的宗旨是“为了世界人民的利益,促进安全、正常和经济的航空运输,扶植航空交通,并研究与此有关的问题”;“对于直接或间接从事国际航空运输工作的各空运企业提供合作的途径”;“与国际民航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协力合作”。凡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的任何空运企业,经其政府许可都可成以为会员。从事国际飞行的空运企业为正式会员,只经营国内航班业务的为准会员。
截至2002年5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共有264会员:北美16个;北大西洋1个;欧洲100个;中东21个;非洲36个;亚洲49个;南美21个;太平洋6个;中美洲14个。年度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执行委员会有27个执行委员,由年会选出的空运企业高级人员组成,任期三年,每年改选1/3,协会的年度主席是执委会的当然委员。常设委员会有运输业务、技术、财务和法律委员会;秘书处是办事机构。在新加坡、日内瓦、贝鲁特、布宜诺斯艾利斯、华盛顿设地区运输业务服务处;在曼谷、日内瓦、伦敦、内罗毕、里约热内卢和达喀尔设地区技术办事处;在日内瓦设清算所。协会的基本业务包括:国际航空运输规则的统一,业务代理,空运企业间的财务结算,技术上合作,参与机场活动,协调国际航空客货运价,航空法律工作,帮助发展中国家航空公司培训高级和专门人员。出版物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评论》(季刊),英文版。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活动分为三个种:1、同业活动——代表会员进行会外活动,向具有权威的国际组织和国家当局申述意见,以维护会员的利益;2、协调活动——监督世界性的销售代表系统,建立经营标准和程序,协调国际航空运价;3、行业服务活动——承办出版物、财务金融、市场调研、会议、培训等服务项目。通过上述活动,统一国际航空运输的规则和承运条件,办理业务代理及空运企业间的财务结算,协调运价和班期时刻,促进技术合作,参与机场活动,进行人员培训等。
1993年8月,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正式加入该组织。 1994年4月15日,该协会在北京设立了中国代理人事务办事处。1995年7月21日,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正式加入该组织,成为该协会在中国大陆的首家代理人会员。 1998年厦门航空公司,2000年海南航空公司,2001年山东航空公司,2002年深圳航空公司,2003年新疆航空公司,云南航空公司,上海航空公司分别成为IATA的准会员。
国旅总社取得该组织指定代理人资格后,国旅便有权使用国际航协代理人的专用标志,可取得世界各大航空公司的代理权,使用国际航协的统一结算系统,机票也同世界通用的中性客票相同。1997年3月3日,中国西南航空公司正式成为国际航协的多边联运协议成员。多边联运协议(MITA)的主要职能是为成员航空公司进行旅客、行李、货物的接收、中转、更改航程及其他相关程序提供统一的标准,成员航空公司间可互相销售而不必再签双边联运协议。这一协议使成员公司相互接受运输凭证,使用标准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客票和货单,将世界各航空公司各自独立的航线,结合成为有机的全球性航空运输网络。全球共有300家航空公司加入该协议。中国西南航空公司是中国民航继国航、东航、南航之后,第四家成为MITA成员的航空运输企业
FIATA简介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成立于1926年5月31日奥地利的维也纳,拥有97个国家级会员和2600多个个体会员,是全球运输行业中最大的非政府和非盈利性国际组织,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代表了世界上144个国家与地区的40,000多个货运代理公司和800-1000多万从业人员。
作为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代言人,FIATA长期以来一直被联合国经社理事会(ECOSOC)、联合国贸发会(UNCTAD)和联合国贸易法律委员会(UNCITRAL)等国际组织当作运输咨询顾问。同时,长期以来,FIATA一直被许多政府间和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视作货运代理行业的代言人,如国际商会(ICC)、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国际铁路运输联盟(UIC)、国际公路运输联盟(IRU)、国际海关组织(WCO)、世界贸易组织(WTO)等等。
FIATA的宗旨
1.团结全球货运代理行业;
2.以顾问或专家的身份出席与运输有关的国际会议或参加相关团体组织,代表、促进和保护货运代理行业利益;
3.通过发布信息和出版物的方式宣传货运代理服务,让世界更广泛地了解货运代理行业;
4.通过促进和统一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5.帮助货运代理进行职业培训、处理责任保险问题、推进电子商务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等广泛应用。
FIATA组织机构
FIATA通常每年九月在全球不同的城市组办一次世界性的代表大会,也称年会;每年三月在瑞士总部举办工作会议。
FIATA下设三个研究机构,即空运、海关事务和多式联运研究机构。
FIATA还设有五个顾问团,即危险品运输、信息技术、法律公共关系和职业培训。
FIATA 还会根据需要增设临时的工作组。
FIATA 设有四个地区委员会,非洲和中东、美洲、亚太以及欧洲委员会
多年来,FIATA 在统一运输单证、制定货运代理示范法方面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FIATA多式联运提单在全球60多个国家货运代理业务中使用,其背面条款得到了国际商会和国际银行界的广泛认可。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2001年3月正式成为FIATA的国家级协会会员。会长罗开富现任FIATA扩大主席团的副主席。
FIATA货运代理资格证书
FIATA货运代理资格证书,是一项重要的货运代理行业统一的资格培训和考试项目,于1995年向全球货运代理人推出。目的是为了整体提高从业人员的水平,同时也为了统一并规范全球货运代理资格证书的培训和考试,是目前世界上货代从业人员含金量最高的证书。许多国家的政府主管或其代理机构,在审批或年审国内货运代理公司时,都把“FIATA货运代理资格证书”的持有者人数作为一项硬性指标。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在开展国内培训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经过申办,2004年9月,FIATA总部正式授权CIFA为中国唯一有资质从事“FIATA货运代理资格证书”培训和考试的组织。2005年1月31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决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成立“FIATA货运代理资格证书中国考试中心”,并授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该证书在北京地区的培训点。根据CIFA的培训计划并经FIATA总部认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将在北京、上海、大连、青岛、厦门及广州先行开展FIATA货运代理证书的培训及考试工作。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20
第五条 学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84号 邮编:266071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普通高职(专科),公办
第七条 学院成立的时间及办学成就:
201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5年,顺利通过了由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的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项目的验收。
学院占地面积54.4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0.88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83亿元,其中教学、科研资产6900余万元;拥有国际一流水平的航海操纵模拟器和国内领先水平的轮机模拟器等先进设备、设施,学院共有各类实训室120余个;拥有国内首家船用主柴油机电喷二冲程柴油机实训室,图书馆藏书30万册、各类中文期刊700多种,外文原版刊30余种,电子图书12.5万册。
学院在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积极开展航海教育改革和实践,走出了一条符合航海教育规律、适应船员和航运市场、服务企业的远洋船员教育培训之路,教学中突出“敬业精神好、英语水平高、实践技能强”,逐步积淀形成了“人才培养国际化,学生管理军事化,质量监控程序化”的办学特色和“敬业精神好、英语水平高、实践技能强”的人才培养特色。
学院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成功引入并应用到教学、培训、管理的高校,也是获得国际DNV认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的高校;学院是中远(集团)培训中心、中远集团党校、中远集团船员英语考试中心和国内最大的国际海员培训基地;学院是国内被美国海岸警卫队认可的具有“船舶危险品货物运输培训与发证”资格的机构,也是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专业师资培训指定院校;学院是首批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资格证书培训考试点、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考试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青岛办事处、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培训考试点和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点等。目前学院的培训项目达130个,年培训能力近20000人次,是全国所有航海类高校中专业培训项目最多的高校。
学院现有教职工414人,其中专任教师251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职工27人,副高级职称的教职工166余人,外籍教师5人,享受省政府以上特殊津贴8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市级教学名师5人。学院现有学历班在校生近5000人,实行半军事化管理。航海类专业学生在全国统一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中,连续15年在全国航海类本、专科院校中名列三甲。“敬业精神好、英语水平高、实践技能强”的育人特色鲜明,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我院学生代表队连续三届荣获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航海院校组团体前三名。
学院紧紧围绕国内外航运发展和企业需求开展科研工作,本着“企业的需求就是我们的任务,企业的难题就是我们研究的课题”的宗旨,突出“科研为企业服务,为教学服务”的原则,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各级科研项目260余项,其中直接在教育部、交通部、山东省、青岛市等上级机关立项的项目70余项,为企业服务并在中远集团立项的项目60余项。学院先后有39项科研成果获得中国航海科技奖等科研奖励。学院研制的全功能轮机模拟器,由中远(集团)代表中国政府赠送给巴拿马国立海事大学。
学院与俄罗斯、日本、法国、英国、挪威、巴拿马、新加坡、芬兰、美国、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在合作办学、互派学者、合作科研等方面保持实质性联系,合作的领域正在不断拓宽。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各业务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章程、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第十五条 性别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性别不限。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其中,航海类专业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1.65米及以上;无色盲及色弱;双眼裸视均能达4.9(0.8)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5.0(1.0)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双耳裸听力在0.5、1.0、2.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身高1.60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双耳裸听力在0.5、1.0、2.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3.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1.60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双耳裸听力在0.5、1.0、2.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学校按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确定录取资格,在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2.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3.确定录取专业时参照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录取专业志愿时,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根据所在省的规定,在志愿生源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院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
1.学院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收取。如收费标准有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2.新生的卧具、校服、教材、体检等费用注册时预收,按实结算。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根据《山东省高校收费管理办法》,对于因故退学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一条 享受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3.“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1500元/人)
4.万邦曹氏家族奖学金(5000元/人)
5.泰昌祥“周翠玉”奖学金(10000元/人)
6.韦立国际奖学金(15000元/人)
7.院级优秀新生奖学金(1000元/人)
8.国家助学金(4000元/3000元/2000元/人)
9.中远海运助学金(2500元/人)
10.韦立国际助学金(2000元/人)
11.生源地助学贷款(5000-6000元/人)
12.院级爱心基金(1000元/人)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江西路84号(邮政编码:266071)
学院网址:
联系电话:0532~85752335 85752305
电子邮箱:zhaosheng@coscoqm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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