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关报检流程(进出口报关报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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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检主要流程

出口报检的流程是什么,出口报检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出口报检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出口报检流程

一、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

在《出境货物报检单》上填写中文品名、H.SCODE、产地,货值等相关信息,而HS编码的选择是填写报检单的关键,怎样能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查找货物的HS编码,这就需要了解货物的特征、用途和外形等有效信息在海关商品编码书上查找对应的HS编码(如地板,一般根据是实木地板还是复合地板来划分H.SCODE)。对于商品编码则是由十位数字构成的,前两位是章、次两位是品目、后六位就是子目,找到正确地HS编码后,就可以找到该货物的计量单位及相应监管条件,根据H.S.十位编码可以查到货物的监管条件,如:1为进口许可证;4为出口许可证;5为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7为自动进口许可证;A入境货物通关单;B为出境货物通关单;F为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P为进口废物批准证书;Y为原产地证明;t为关税配额证明;有了以上的信息就可以完整的填写报检单。

二、报检所需单据

所需单据:箱单、发票、合同复印件、报检委托书(正本)、作检单位商检注册号。报检的箱单、发票可为复本,报检完毕后出通关单或者换证凭条(为货主在当地作检,在青岛口岸需换通关单)或者换证凭单(为货主在当地作检后提供,但我们需先打出报检单,到商检局换单),然后与其它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递单进行进口申报。

三、异地做检和口岸做检

(一)异地做检:工厂在当地做完商检后直接出通关单,然后直接进行报关;另一种出换证凭条,将换证凭条传真给报关行,然后到商检局换取通关单。

(二)口岸做检:货物运到场地后,报关行向海关递交全套的报检单据,提前一天跟商检人员预约,商检人员安排时间到场地验货。如无问题,一般三天可完成。

四、报检时间

(一)出口报检:货到场地到船开前至少一天前这段时间报检。若货需要作检,货到场地后至少两天才能报检完毕。因此请货主把握好送货时间。

(二)进口报检:货到目的港,换得提货单后即可报检。最快约需要一天报检完毕。进口货每一票都要查验,上午向海关申报,下午预约,次日上午查验。

五、商检内容

(一)对货作检:报检完毕,出植检证或食品卫生证等。与客户确认是否需要该证,若不需要,则可以不出。货到目的港后,有的国家没有该证收货人就无法清关时,此时发货人无法在装港补办,青岛商检局不允许补办。

(二)对包装作检:主要是针对木质包装,作检即熏蒸,但熏蒸前得先贴标签。去欧美、澳洲的货的木质包装一定是要经加工后的木质,千万不能带有树皮、虫眼儿。否则,到了目的港会有麻烦:一、扣柜,二、拆柜,三、木质要重新加工作熏蒸,最后还得付上一笔罚金。

(三)青岛地区共有3个商检局,分别是青岛商检局、黄岛商检局、山东省局,在这三个关区中黄岛的办理手续比较严格,而青岛局相对比较宽松。

六、熏蒸:

如果出口的货物包装是天然的木质包装,要根据出口的目的国家加标识IPPC①,例如出口到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一些国家的货物包装如果为针叶木包装的,则必须做熏蒸。对于熏蒸青岛地区更加现在规范了,熏蒸队根据箱号对集装箱进行熏蒸,也就是货到场地后,由专业的熏蒸队在包装上打上IPPC标识。

(报关员)填写熏蒸联系单上面有显示客户名称、国家、箱号、使用药剂等→(熏蒸队)贴标签(约半天)→熏蒸(24小时)→散药(4小时)。

(一)熏蒸可以分为整箱熏蒸和拼箱熏蒸

整箱熏蒸:

1、不需要加“IPPC”标识,货到场地后直接装箱,通知熏蒸队进行熏蒸,按目的国的不同喷洒不同刻度的熏蒸药剂,分为CH3BR、PH3,如客户无特殊要求,熏蒸队喷洒CH3BR药剂,进行24小时熏蒸。

2、需要加“IPPC”标识:货送到场地后先落到场地,通知报关行货物落地的位置,熏蒸队会在每个包装的前面和后面施加“IPPC”字样,然后安排场地装箱。然后进行熏蒸。

3、对包装进行熏蒸:向海关递报检的单据做商检,然后专门对包装进行熏蒸。 拼箱熏蒸:

对于拼箱货物的熏蒸可以放到同一个集装箱里做熏蒸,但是必须同时满足一下四个条件:

1.同一个目的港2.同一个国家3.同一个航次4.在同一个商检局报检

(二)熏蒸的一些要求及费用

1、熏蒸时间:熏蒸必须达到24小时,熏蒸后熏蒸队在柜门上施加有骷髅标志的熏蒸标识。24小时后,熏蒸队将标标识取下,散毒需要4小时,然后才可以安排入港。若散毒时间不够就将柜门关上可能会到货物造成损害。目前青岛商检局的熏蒸工作主要由隶属商检公司的服务中心来进行,工作比较多,故熏蒸最好提前两天时间比较保险,对于出口需商检的货,货最晚也得在船期截载时间前的两天送到场地。

2、对包装的要求:木质包装不能有树皮和虫眼。如果木质包装有树皮,一般报关行会帮助客户将树皮铲掉;如发现有虫眼,则需要通知发货人更换包装。熏蒸后如要求出熏蒸证,为目的港进口清关所用,货走后不可以补。(建议客户都出此证)。

1)标签内容

IPPC即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根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4号公告通知,自2005年3月1日输往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带木质包装的货物,其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除外)

2)填写完熏蒸联系单,待检疫人员签字后,方可熏蒸,否则熏蒸队不给作熏蒸。

3)熏蒸药剂:CH3BR(一般情况下)

4)填写报检单时,若货要加标识,填在“备注”里。

5)进口报检:货到目的港,换得提货单即可报检报关。对于进口货必须报检。 进口报检手续

目前,很多货主倾向于委托货运代理办理进口报检、报关等事宜。但有些货主在委托代理时提交的单据不全,这就可能影响到货物进口报检、报关速度。为使货主的进口货物能够尽快完成报检、报关,现介绍货主委托代理办理进口报检时需要的手续。

进口报检需要注意事项:

1、基本单据:运单、发票、箱单、合同。

2、来自美国、日本、韩国、欧盟(德国、瑞典、西班牙、意大利等)等国的货物,需提供国外的包装证明,木质包装(含木托盘)需出具国外官方的熏蒸证明,其他包装(如纸、塑料)需出具国外的非木质证明。

3、国家质检总局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按照《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规定,进口商品应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书、必要的技术文件和样品,进行“中国强制认证”(“3C”认证)。

以下进口产品需要3C认证: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焊机、电动工具、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电风扇、空调器、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电信终端设备、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轮胎、安全玻璃、农机产品、乳胶制品、医疗器械产品、消防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

品。

货主在委托代理报检时,应向代理提供上述产品的3C认证。进口商品如没有取得3C认证,货主可委托代理代为申请3C认证。

4、货主进口旧机电产品时,货主应当向代理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正本)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和《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正本)以及其他必要单证办理进口报检手续。 旧机电产品进口前需取得外经贸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的,报检时应当同时提供允许进口的证明文件。

5、异地货主还应提供进口通关单第2联。

6、进口报检地点为报关地。

产品出口商检流程

一、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是指商品的产方、买方或者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借助于某种手段和方法,按照合同、标准或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惯例,对商品的质量、规格、重量、数量、包装、安全及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做出合格与否或通过验收与否的判定或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避免或解决各种风险损失和责任划分的争议,便于商品交接结算而出具各种有关证书的业务活动。

二、关于出口商品的检验,其程序如下:

1、商检机构受理报验。首先由报验人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并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正本等,商检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验;如发现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2、抽样。由商检机构派员主持进行,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抽取样品。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商检人员做好抽样工作。

3、检验。检验部门可以使用从感宫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形式有商检自验、共同检验、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

4、签发证书。商检机构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出口企业在取得检验证书或放行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运出口。 根据进口商品登记规定,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两大类。

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货、用货或其代理接运部门立即向口岸商检机构报验,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合格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据此放行。

进出口货物报检流程

进出口货物报检流程

报检是指有关当事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约定或证明履约的需要,向检验机构申请检,以及、检疫、鉴定或准出入境或取得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及某种公证证明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和手续,那么进出口货物报检流程有哪些呢?

进出口货物报检业务流程

大致可分为:报检申请(报检人提供外贸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信用证等单证;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检疫注册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报检单上注名文件号);报检(将申请的相关信息录入CIQ2000系统,并将相关单证递交检验检疫局检务部门受理);施检部门施检(施检部门接受单据、确认、检验、结果登记、拟制证稿、审核签字);签发证书(检务部门对施检部门拟稿审核,并签发证书)。

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可以分为: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办理通关、实施检验检疫、放行

1、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首先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

2、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转施检部门签署意见,计收费。

3、对来自疫区的、可能传播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的入境货物交通工具或运输包装实施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除害处理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废物、活动物等除外)供报检人办理海关的通关手续;

4、货物通关后,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

5、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入境货物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货物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需要索赔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出口报检流程

接单、审单、预录、申报、验货、放行、下帐

1、接单

报检操作人员接到客户或内部转来的单据后,在专门的登记薄上登记,有特殊要求的应注明,并询问出口的大致日期,出口运输方式是否需要出具检疫部门的证书等。

2、审单

首先要核对出口报检单据是否齐全。单据有:发票、装箱单、合同、报检委托书(青岛企业必须提供正本报检委托书);有特殊要求的其他单据:使用信用证结汇的须提供信用证复印件、货物外包装(纸箱、塑编袋、网袋、桶包装的涉及食品安全卫生标示的),必须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出口换证商品必须提供《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本;出口安全质量许可、食品卫生监督等管理范围之内的商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两证管理编号以及厂检合格单等;出口熏蒸货物必须提供场站入货通知书,并且确认货物存放于场站熏蒸区。

3、预录

(1)出口单据审核完毕后,使用九城单证系统对单据进行预录入。预录入过程中,可以根据系统提示制单,并且可以根据系统对商品编码的要求最终确认所需单据是否齐全。(九城单证系统在线更新,所以很多编码要求及时更新)

(2)在制单过程中出现计量单位与海关的计量单位冲突时,第一计量单位按商检规定的计量单位输入,第二计量单位按海关的规定输入。

(3)在制单预录入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应及时与客户或操作人员联系。

(4)一般在预录入后待系统自动生成预录入报检编号后,打印报检出境货物报检单,交给报检员。

4、申报

(1)报检员在接到全套申报单据发票、装箱单、合同、报检委托书(青岛企业必须提供正本报检委托书)、有特殊要求的其他单据后,在报验申请单上填写随附单据并注明,报检员签名。

(2)到报检前台申报,随时解答商检官员对商品的提问,报检员必须对所申报商品及客户情况有所了解。

(3)申报完成,报检员根据申报货物的不同,将申报单据转往各个科室,并且根据各个科室的不同要求对单据进行登记。

5、验货

(1)申报完毕的单据,报检员要及时联系客户验货,到检疫局科室预约验货时间并告知客户。

(2)验货完毕后将单据转回各科室。

6、放行

(1)出口验货后到科室将验货单据找出,根据科室要求不同填写验货单据交科室主管人员签字,并在电脑中过机放行。

(2)到计费处计费,然后到商检财务缴纳检疫费。

(3)打印《出口货物通关单》,如果需要出具检疫部门证书的,还需在单据中注明,以便日后出具检疫证书。

(4)放行后将通关单交给报检操作人员或报关人员签收

7、下帐

(1)报检员将出口通关单及商检发票交给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将其复印登记留底,并注明公司编号。

(2)将正本通关单交给报关员报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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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关流程

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报关一般应经过以下四个环节,即申报、查验、征税与放行。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至于装货24小时前到什么程度,是3天、5天还是1个月,可由报关人视口岸的仓储能力自定,海关一般不予过问。出口方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出口报关的操作流程:

1、申领核销单;

2、再到出口商业务画面点查看单据列表,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并点该出口收汇核销单对应的编号准备进行填写;

3、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

4、备案;

5、送货;

6、准备报关。回到业务中心,点出口商,点添加单据,选择出口货物报关单,点确定;

7、填完后,点保存、退出;

8、再次回到业务中心,点海关,点报关;选择报关所需的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点报关,即可完成报关。

《海关法》

第九条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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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检流程

一、正面回答

出口报检流程:

接单、审单、预录、申报、验货、放行

、下帐

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可以分为: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办理通关、实施检验检疫、放行。

二、分析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1、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2、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3、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4、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三、报检业务流程可分为

报检申请(报检人提供外贸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信用证等单证;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检疫注册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报检单上注名文件号);报检(将申请的相关信息录入CIQ2000系统,并将相关单证递交检验检疫局检务部门受理);施检部门施检(施检部门接受单据、确认、检验、结果登记、拟制证稿、审核签字);签发证书(检务部门对施检部门拟稿审核,并签发证书)。

出口报检的流程

出口货物必须要报检,出口报检的流程是什么,报检需要提交的单据是什么。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出口报检的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出口报检的流程

接单、审单、预录、申报、验货、放行、下帐

接单

报检操作人员接到客户或内部转来的单据后,在专门的登记薄上登记,有特殊要求的应注明,并询问出口的大致日期,出口运输方式是否需要出具检疫部门的证书等。

审单

首先要核对出口报检单据是否齐全。单据有:发票、装箱单、合同、报检委托书(青岛企业必须提供正本报检委托书);有特殊要求的其他单据:使用信用证结汇的须提供信用证复印件、货物外包装(纸箱、塑编袋、网袋、桶包装的涉及食品安全卫生标示的),必须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出口换证商品必须提供《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本;出口安全质量许可、食品卫生监督等管理范围之内的商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两证管理编号以及厂检合格单等;出口熏蒸货物必须提供场站入货通知书,并且确认货物存放于场站熏蒸区。

预录

出口单据审核完毕后,使用九城单证系统对单据进行预录入。预录入过程中,可以根据系统提示制单,并且可以根据系统对商品编码的要求最终确认所需单据是否齐全。(九城单证系统在线更新,所以很多编码要求及时更新)

在制单过程中出现计量单位与海关的计量单位冲突时,第一计量单位按商检规定的计量单位输入,第二计量单位按海关的规定输入。

在制单预录入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应及时与客户或操作人员联系。

一般在预录入后待系统自动生成预录入报检编号后,打印报检出境货物报检单,交给报检员。

申报

报检员在接到全套申报单据发票、装箱单、合同、报检委托书(青岛企业必须提供正本报检委托书)、有特殊要求的其他单据后,在报验申请单上填写随附单据并注明,报检员签名。

到报检前台申报,随时解答商检官员对商品的提问,报检员必须对所申报商品及客户情况有所了解。

申报完成,报检员根据申报货物的不同,将申报单据转往各个科室,并且根据各个科室的不同要求对单据进行登记。

验货

申报完毕的单据,报检员要及时联系客户验货,到检疫局科室预约验货时间并告知客户。

验货完毕后将单据转回各科室。

放行

出口验货后到科室将验货单据找出,根据科室要求不同填写验货单据交科室主管人员签字,并在电脑中过机放行。

到计费处计费,然后到商检财务缴纳检疫费。

打印《出口货物通关单》,如果需要出具检疫部门证书的,还需在单据中注明,以便日后出具检疫证书。

放行后将通关单交给报检操作人员或报关人员签收

下帐

报检员将出口通关单及商检发票交给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将其复印登记留底,并注明公司编号。

将正本通关单交给报关员报关使用。

报检的范围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范围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范围包括: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具体包括:

(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货物;

(2)入境废物、进口旧机电产品;

(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4)进出境集装箱;

(5)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

(6)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

(7)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装载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

(8)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

(9)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和邮包等物品;

(10)旅客携带物(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骸骨、骨灰、废旧物品和可能传播传染病的物品以及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和携带伴侣动物;

(11)国际邮寄物(包括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以及其他需要实施检疫的国际邮寄物);

(1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其他应检对象。

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

3、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4、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交接、结算的;

5、申请签发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等原产地证明书的。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

以《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编制而成,包括了大部分法定检验检疫的货物,是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出入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的主要执行依据。其中海关监管条件、检验检疫类别代码含义如下:

海关监管条件代码:

A: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B: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D:表示对应商品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

检验检疫类别代码:

M: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N: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P: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Q: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R: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S: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一般进出口报关的程序是什么?

一、进口报关

1、首先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换取单

2、将货物提至海关监管仓库

3、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①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②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③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4、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原厂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5、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6、报关查验放行后,即可提货回家(仓库)。另: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7、缴税后即可提货放行

二、出口报关

1、首先向船公司订好舱

2、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①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②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③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④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3、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①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②如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③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4、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5、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查验,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6、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扩展资料:

一、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材料

1、书面申请并注明

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由各市、县(市、区)外经贸局加注意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工商管理部门此件复印件与原件相同证明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7、证明其符合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条件的其它材料取得进出口资格后,随后办理电子口岸IC卡就可以报关

二、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人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出口报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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