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邮寄物品海关申报(个人邮寄物品海关申报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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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快递寄回来的物品怎么报关(按个人物品用),详细一点

目前,海关接受申报的方式一般有3种:口头申报、书面申报及电子数据交换申报,其中以后两种申报形式为主。

流程:申报、查验、纳税。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一、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

二、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如果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报关是一项十分复杂和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

一般由具备报关资格的货运代理企业代为办理相应报关手续。代理报关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两种形式。以下介绍收发货人委托代理办理进口报检报关时需要的手续,以供进口商参考。

一、接货:进口商或国外公司以电话或传真通知进口部人员货物即将入关,操作人员派车到进口商处提取清关文件。委托人应当向货运代理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

二、报关:报关员在接到清关文件后先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交由海关进行清关。

三、出税:在海关审核无误后,将会自动打出一份进口关税税单和增值税税单,由客户直接交纳税金,或由货运代理代垫税金。进口转关货物,按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的汇率和税率征税。

四、查验:税金交纳后等待海关的进一步指示。海关如需查验货物,则由报关员和海关官员共同查验,查验合格后,货物方可放行。

扩展资料

进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

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进口委托国内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进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提货单

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员,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

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如果进口商委托报关而非亲自报关

须附有报关委托书、报检验委托书。

6、必要证件

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濒危物种证明、非疫情产地证明等。

7、其它有关单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口报关

个人邮寄物品如何报关

个人物品走快件报关,如果被扣,只需提供产品具体清单,金额,用途等补税后即可放行。

如果海关要求必须正式报关,则需委托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代理。如果邮寄的东西没有超过1000限值的话,是不收关税的。

如果邮寄商品价值超过免税金额,则有可能需要为商品交纳关税,关税为超出部分关税,即按照超出免税为总额来额计算关税。

拓展知识: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按照我国海关法规定: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

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两大类。由于性质不同,其报关程序各异。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等通常应由船长、机长签署到达、离境报关单,交验载货清单、空运、海运单等单证向海关申报,作为海关对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实施监管的依据。

而货物和物品则应由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货物的贸易性质或物品的类别,填写报关单,并随附有关的法定单证及商业和运输单证报关。如属于保税货物,应按“保税货物”方式进行申报,海关对应办事项及监管办法与其他贸易方式的货物有所区别。

参考资料:

报关_百度百科 

个人邮递物品如何通关

进出境旅客到达海关,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向海关申报。那么个人邮递物品如何通关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20元(含2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2.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3.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4.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一、邮运进境物品

1.对在限值范围内,不含国家禁止进境物品、或含有国家限制进境物品但未超出免税额、或含有国家限制进境物品但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邮包,予以放行,交邮局投递;

2.对超出免税额的邮包,海关开具《旅客行李、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款缴纳证》,由邮局向收件人代为征收;

3.对含有国家限制进境物品但未提供有效证件的邮包,海关暂留并发出面洽通知,待收件人提供有效证件后予以放行;

4.对邮包内含有的禁止进境物品,海关没收并开具《海关扣留凭单》,随邮包或单独邮寄给收件人;

5.对超出正常自用范围或限值的邮包,海关在邮包上加盖"不准进口 退回原处"印章,由邮局直接退运境外;

6.对邮包内含有限制进境物品但无法提供有效证件,或收件人要求将应税物品退运境外的,在海关监管下办理上述物品的退运手续;

7.对超过邮局保管期限、但收件人未纳税、领取的邮包,海关在邮包上加盖"准予退运"印章,由邮局退运境外。

8.其它邮件在处理中需要面洽当事人的.,发出面洽通知书。 邮包收件人应根据海关要求,持凭面洽通知,到海关指定地点面洽。对需要纳税的邮包,收件人可在领取邮包时向邮局缴纳;对需提供有效证件的邮包,收件人应向海关面交有关证件后领取邮件。

二、邮运出境物品

寄件人在设有国际邮件收寄业务的邮政局办理邮寄手续,并在报税单或详情单上如实填报内装物品的品种、数量、价值等。邮包汇总并运抵海关指定监管场所后,海关进行监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对不含国家禁止、限制出境物品且未超过限值,或超过限值但能提供有效出口证件的邮包,予以放行,交邮局投递;

2.对邮包内含有的禁止出境物品,海关没收并开具《海关扣留凭单》,邮寄给寄件人;

3.对超过限值、或含有国家限制出境物品,但不能提交有效出口证件的邮包,海关在邮包上加盖“不准出口”印章,由邮局退回寄件人。

4.个别邮件在处理中海关要求面洽当事人的,发出面洽通知书。 邮包寄件人应根据海关要求,持凭面洽通知,到海关指定地点面洽。

三、邮运注意事项

1.禁止邮寄以下物品进出境:人民币、外币和有价证券;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境物品。

2.邮寄国家限制物品进出境,须交验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中,邮寄野生动植物及产品出境,必须提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允许出口证明书》;个人邮寄古旧文物出境,必须提交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文物出境许可证明》和加盖在文物上的火漆印。

国外快递寄回来的物品怎么报关(按个人物品用),详细一点?

个人物品报关流程: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

4.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5.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6.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7.出口通关结束。

我的EMS快递被扣了要怎么报关

申报要求

1、物品类EMS邮件应在详情单CN22栏目内和CN23报关单相关栏目内使用英文清楚、详细填写内件品名、数量,如:“一双皮鞋”、“两件棉质衬衫”、“5件羊绒衫”等。

2、正确、合理申报价值,并清楚地填写在邮件五联单、报关单和形式发票(商业发票)上,申报价值应一致。

3、非个人邮递的物品、货样、广告品、礼品需要提交形式发票(INVOICE),形式发票的内容应包括收、寄件人姓名、公司名称、地址、品名、数量、价值、产地等,并提供收、寄件人的电话号码。

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1、故意隐瞒邮件的真实内件,以其它品名申报。

2、未按要求申报或不申报内件情况,包括品名、数量、价值、原产地等。

3、申报价值与实物明显不符,低值申报,如:出现“0价值”、“无商业价值(NO COMMERCIAL VALUE)”等字样。

4、报关单、形式发票(商业发票)或详情单CN22“品名”栏内申报为“礼品(GIFT)”、“个人物品(PERSONAL USE)”或“商品(GOODS)”、“样品(SAMPLE)”等统称。

5、中文申报。

扩展资料

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海关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管理原则是:既方便正常往来,照顾个人合理需要,又要限制走私违法活动。据此原则,海关规定了个人每次邮寄物品的限值和禁止、限制邮寄物品的品种对邮寄进出境的物品,海关依法进行查验,并按章征税或免税放。

1、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2、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3、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4、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EMS-邮件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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