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进口关税税率表(中国出口关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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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口关税税率表

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1、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2、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新增或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3、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

4、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智利、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

5、2020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同时与此相衔接,相应调整其中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二、出口税率:出口税则的商品分类目录与进口税则相同。出口税则设置税则号列、货品名称、出口税率等栏目。

根据《条例》规定,对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适用出口税率的出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出口商品暂定税率在出口税率栏中以前置“△”标示。税则号列前标注“ex”,表示适用该税率的应税出口货物应在该税号范围内,以具体描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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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关税税率表

一、进口关税税率是多少

进口关税设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优惠税率征税。

前款规定按照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特别批准,可以按照优惠税率征税。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海关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征收特别关税的货物品种、税率和起征、停征时间,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施行。

 进出口货物,应当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归类原则归入合适的税号,并按照适用的税率征税。

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项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

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二、进口关税的计算方式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

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二)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三)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现根据三种常用的价格条款分别举例介绍进口税款的计算。

(四)以CIF成交的进口货物,如果申报价格符合规定的“成交价格”条件,则可直接计算出税款。

(五)FOB和CFR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在计算税款时应先把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折算成CIF价,然后再按上述程序计算税款。

三、关税下调

2018年11月1日起,我国将降低1585个税目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5%。为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本次主要对人民生产和生活所需的众多工业品实施降税,包括机电设备、零部件及原材料等工业品,共涉及税号1585个,平均税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约26%。

中国进口关税税率

关税税则分为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两种,大多数国家实行复式税则。

关税税率分最惠国税率和普通税率,有4%的,有80%的。根据新的《关税条例》规定,我国进口关税的法定税率包括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口关税税率表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9〕17号)规定:

食品、饮料、药品税率13%(部分3%),烟酒50%,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皮革服装及配饰、箱包及鞋靴、表、钟及其配件、附件20%(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的手表50%),金银、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

一、食品、饮料、药品的税率。

二、烟、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皮革服装及配饰的税率。

三、箱包及鞋靴、表、钟及其配件和附件的税率。

四、金银、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税率。

五、家用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的税率。

六、厨卫用具及小家电的税率。

七、家具、空调及其配饰、附件、电冰箱及其配饰附件、洗衣设备及其配件附件、电视机及其配件附件的税率。

八、摄影设备及其配件附件、影音设备及其配件、附件的税率。

九、乐器、运动用品、钓鱼用品、自行车等税率。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关税税率适用规定如下:

“第九条 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出口关税设置出口税率。对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第十条 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特惠税率。

原产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所列以外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适用普通税率。

第十一条 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适用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适用出口税率的出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

参考资料:

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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