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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关行流程
出口货物,报关行代理报关的流程是什么,办理报关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出口报关行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出口报关行流程
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此时国内出口商应当知道出口此类商品需要何种相应需要的出口监管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配额证、机电证等)
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根据货物所受国家海关监管出口需要的证书:如许可证等)。出口报关刻由货代方或报关公司报关即可。
1. 文件准备:
准备报检所需资料,一般为:
1)报检单(原件) 。出口企业自己报检,则盖出口企业公章。可以在公司预先盖好章,但是建议最好携带公章,防止文件出错时,补章。 若委托代理企业报检则盖代理报检企业章;
报检单内容按电子输机的内容填写,务必保持一致;注明随附单据, 若在本地口岸报关出口,则选择申领"通关单",
若在异地口岸报关出口,则选择申领"换证凭单",即由货代在异地口岸换正式的通关单);
2)工厂检验报告(原件,盖工厂检验章);
3)该批货物外包装生产厂提供的出口包装证(熏蒸证明,由商检局签发,复印件即可;若出口包装为纸箱,则还需纸箱厂向商检局申请办理《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办好后需将原件交商检局根据此批货物所用纸箱数进行相应的核销);
4)出口合同(复印件);
5)出口发票(复印件);
6)出口箱单(复印件)。
7)如果初次办理商检,需要提供企业的资质证明(如ISO9000,14000环境认证等)如果涉及到外协厂的产品,需要外协厂提供相应的企业资质证明。《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等,填写报检单,检查打印出的报检单各个项目是否正确,确定完毕后,签字,盖章。
2.报检程序
首先与工厂确认备好货物的准确日期,确认好之后,最少要提前三个工作日(建议提前一个周)与商检局的厂检员、电子文件录入人员联系,约好时间,带好全套报检资料。
1)在约好的时间内,带好全套资料到达商检局。
2)首先在商检局,提交出口合同,发票,箱单,厂检单,熏蒸证明
3) 根据要求,带上相关文件请厂检员进行电子录入,签字,一般是厂检的两人签字。
4)陪同商检人员一起去工厂进行现场检验(法检),原则上产品应该堆放在一个仓库,包装箱能够打开,方便商检局的工作人员对货物进行检查和核对。商检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要及时与工厂的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商检局的工作人员解决。(注:去工厂前一定要与工厂联系好,安排好车接送)
5)厂检完毕,回到商检局,带上厂检员签完的文件,提交此文件,打印换单凭证或凭条。
6)商检费率大约为货值的 1.5‰(千分之1.5) ,索要收据。商检基本完成。(注意:商检时带足现金,以便付费)。
货代公司的出口报关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 1、 海运询价: a.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b.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c.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a.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b. 各港区装箱价格; c.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 船期、件数 2、 箱型、箱量 3、 毛重 4、 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 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 5、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 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a. 需商检 b. 需配额 c.需许可证 d.需产地证 e.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f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g.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a.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b. 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c. 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d. 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e. 并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f. 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 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 海运费 a. 预付(FREIGHT PREPAID) b. 到付(FREIGHT COLLECT) 2、 陆运费 a 订舱 b.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c. 做箱(内装/门到门) d.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 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步骤:
1. 准备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等文件
2. 向海关系统进行申报手续
3. 海关安排查验货物
4. 货物放行
出口报关流程及步骤
报关详细流程如下:
1、首先把报关资料准备好: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据、提运单等。
2、制作报关手写草单,按照报关相关资讯来手写一份报关单草单。
3、印出报关复核表。报关行通过草单在QP系统上输入相关资料,印刷出报关复核用单。
4、报关资料输送,反复审核确认报关资料无误后,报关公司的报关员便会登入电子口岸输送报关单数据。
5、第四步完成后,海关审单部门会对报关单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便会发出数据回执。
报关步骤
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
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柜进入码头堆场后,码头电脑会纪录此货柜的进场时间、柜号、封条号、堆场位置等信息,并通过与海关电脑联网受到海关电脑的监控。
出口报关流程 出口报关流程是什么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进口报关流程图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单,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出口报关的流程
出口报关的流程
出口货物交付装运前,必须经过海关清关。清关,或称通关,通常需经五个环节:出口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清关放行。那么出口报关的基本流程有哪些呢?
①出口申报
申报(Declaration)有出口申报和进口申报之分。出口申报是指发货人(出口企业)或其代理(货运代理)在出口货物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海关报告其出口货物的情况,随附有关货运和商业单据,申请海关审查放行,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出口申报,习称“出口报关”。
我国《海关法》对出口货物的申报(报关)资格、时间、单证、内容等方面,均作有明确规定:
A.申报资格。必须是经海关审核准予注册的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和自理报关企业及其报关员。报关员必须经培训通过海关全国报关员统考,取得由海关总署授权颁发的报关员资格证书,并经海关批准注册,才能代表所属企业办理报关手续。
B.申报时间。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是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海关特准的除外)。
C.申报单证。指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出口货物直接相关的商业和货运单证,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特殊管制的证件等。
如在本节“托运”部分所述,出口企业凭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委托货运代理代为订舱并安排装运货物出口,其中包括委托代办出口报关手续。在此情况下,货运代理既是货运代理 企业,也是代理报关企业。货代接受出口企业的委托后,在安排运送货物至集装箱堆场的同时,应及时准备好各项报关单证。报关所需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通常有:商业发票、装箱单(但大宗散装货及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不需装箱单)、装货单(S/O)、出口收汇核销单等。此外,还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特殊管制的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品检验证等。
出口集装箱货物进入集装箱堆场后,货运代理作为报关单位,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上述其他报关单。报关员向海关递交报关单,即意味着清关(通关)工作正式开始。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②审核单证
海关接受出口申报后,应对报关员所递交的所有单证进行审核。审单通常是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为基础,根据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对所收到的'报关单证是否齐全、正确、有效,内容是否一致。如果所审核的单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交验的单证齐全、无误,海关随即着手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
③查验货物
查验出口货物是指海关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报关单证为依据,在海关监管区域内对出口货物进行检查和核对。
在查验过程中,海关检查出口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包装状况、数量重量、标记唛码、生产或贸易国别等事项是否与出口报关单和其他证件相符,以防止非法出口、非法贩卖及偷漏关税等。
海关查验集装箱货物,一般在集装箱堆场和港区码头堆场。在特定情况下,可经海关同意派员去发货人的仓库或工厂查验。
海关查验货物时,报关单位应派员到场提供协助,并应海关要求,随时提供有关单证、文件及必要的资料。
④办理征税
征收出口税是海关的基本业务之一。由于征收出口税必将增加出口货物成本,影响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许多国家对其出口货物大部分不征收出口税。我国目前征收出口税的货物有纺织品、服装等,按规定应当缴纳出口税的出口货物,当海关查验货物,认为情况正常后,由海关根据我国《关税条例》和《海关税则》规定征收出口税。出口企业或其代理在向海关按规定税率缴清税款或提供适当担保后,海关方可签章放行。
⑤清关放行
清关放行是海关对出口货物进行监管的最后一项业务程序。出口企业或其代理(货运代理)按海关规定办妥出口申报(报关),经海关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和征收出口税后,海关解除对货物的监管,准予装运出境。在放行前,海关派专人负责审查核批货物的全部报关单证及查验货物记录,并签署认可,然后在装货单(在海运情况下)上盖放行章,货方才能凭该装货单(S/O)要求船方装运出境。同时,海关在出口收汇核销单上加盖验讫章,退报关员,以供出口企业凭此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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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的流程
报关的流程 具体如下: 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 出口合同 ,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 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 5、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据订舱时的船公司及船名决定了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闸口时,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 6、当货柜进入码头堆场后,码头电脑会纪录此货柜的进场时间、柜号、封条号、堆场位置等信息,并通过与海关电脑联网受到海关电脑的监控。此时才可以正式向海关申报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条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出境入境管理秩序的需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边防检查。必要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但是应当通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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